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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政府及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乡镇政府与民选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乡村"关系出现了种种失调现象,其根源在我国"压力型"的县乡行政体制,"两委"体制为表征的党政关系,立法与司法体制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制度.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矛盾凸现了我国现有体制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