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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湾剧作家黄美序对喜剧情有独钟,愿以戏剧“自娱娱人”。1997年5月在南京大学讲学时对笔者说:“我有可能更强调娱乐性,可能把娱乐性提得比别人高一些”。在他1972年至1990年创作的10部戏剧里普遍洋溢着喜剧的气氛。有的剧目明白地称之“喜剧”,如《杨世人的喜剧》和《岂有此理——二幕喜剧》;也有的剧目,如《木板床与席梦思》特别标示“本剧演出时须用喜剧手法处理”又如《山河怜》注明“在演出的动作设计上更可采用许多喜剧——甚至闹剧的表演形式”剧作家也曾自述:“我爱用喜剧形式”。台湾戏剧界对黄美序戏剧的评价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