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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日本JA综合研究所今村奈良臣首次提出农业的六次产业化概念,认为农业的六次产业是指农村地区各产业之和,即1+2+3=6。其意为,农业不仅指农畜产品生产,而且还应包括与农业相关联的第二产业(农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和第三产业(流通、销售、信息服务和农业旅游)。后来他对这一提法进行了修改,认为农业的六次产业应是农村地区各产业之乘积,即1×2×3=6。其意为,农村产业链中若其中一个产业的产值为零,则六次产业所带来的总体效益变为零。农业六次产业的界定从农村的各产业相加之和向各产业相乘转变,意在向人们警示,只有依靠农业为基础的各产业间的合作、联合与整合,才能取得农村地区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