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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小学生习作部分明确提出:(1)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2)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因此,在平时的作文指导课上我们要尽量让学生意识到:写作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一件很有意思的事。鼓励学生大胆的去写、自由的去写。德国教育家第惠多斯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因此我们老师要让小学生在习作的起步阶段感受到习作的精彩,让他们轻松快乐地踏入习作的大门。本人多年以来从事小学三年级的语文教学,以下是我几年来积累的一些粗浅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