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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论文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新形势下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然后结合个人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看法和建议,最后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作了总结和展望,为开展好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思路,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公路工程 质量监督
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们出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严重的质量问题还会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公路工程的质量特别重要,加强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每一个质监人的职责。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的。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1.1、全面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较长,战线较长,材料设备品种较多等特点,如果监督人员只是一个月去一两次肯定是不够的。而难点就在于工程项目多,人员又较少的情况下,全面监督力度肯定就不够了。
1.2、质监机构由过去的技术监督,逐步走向行政执法的方向,而现在的监督模式有待创新,距离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
1.3、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监督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仪器设备配备有待完善。虽然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配备等都日趋完善,但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没有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和质量监督工作职能相适应的权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更多的新技术和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监督人员就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更多的新材料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检测,就需要购买更加高效、先进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1.4、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也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期和质量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新建工程的路基工程需要一定时间的自然沉降,施工单位只盲目追求工程进度,不考虑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和工程实际情况,容易忽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个别项目存在监理和检测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未对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管理,监理的抽检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忽视一些明显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导致项目的内业资料、实体质量管理混乱,没有起到监理的作用。检测单位存在数据滞后甚至造假情况,施工资料不能及时完善,工序管理混乱。
1.5、廉政建设工作还需要长抓不懈。公路项目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意识,始终将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做好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2、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
2.1、加大监督力度。监督人员要抓好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这三个环节,重点进行过程控制。
施工前,严格审查报监材料,确保符合相应要求才能开工。组织参建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详细讲解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人员、设备、材料、质量和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程序,确保施工队伍的准备工作就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工艺的准确性。加大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监督旁站和监督检查,参与对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对桥涵等大型结构物的每个工序都进行检查,在料场和桥梁部位及危险较大的部位安装监控。发生质量和安全的违规行为立即进行处理,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通报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各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对于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持续的关注整改效果,注意过程中的指导,保证落实到位。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持续下降,监督人员应及时到工地现场进行提示和指导,尽力帮助改变这一现象。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施工过程中,以保证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为目标,加强对监理机构及试验检测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及受项目直接委托的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杜绝数据造假行为,为交通建设质量提供保证。
公路项目完工后,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交(竣)工验收是公路工程通车前的最后一道监督管理关卡。为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技术性与科学性,应该严格按照质量和安全监督程序,制订交竣工检测方案,通过外业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方式完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严格竣交工程序。依据检测数据做出准确的判断,确保鉴定数据的准确性,避免“豆腐渣”工程投入使用。
2.2、创新监督模式。推行“阳光执法”,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每个公路工程项目要配备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必须取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依法行政。类似《交工意见书》这种重要的监督文书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发,保证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每年年初做好全年监督计划,针对全区交通工程项目量多面广的情况,农村公路主要是推行片区负责制,重点工程实行分项目落实监督负责人,各片区监督负责人对受监项目负责。依据各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工程薄弱环节、工程进度情况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包括详细的抽检计划,切实做到监督不留死角,认真按监督计划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监督程序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明确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依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检查计划。 《质量监督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监督工作交底会议,主要包括:(1)项目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工作计划。(2)监督检查的程序。(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质量和安全规范。(4)工程质量鉴定和验收的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年度监督计划,结合各项目的特点,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开展履约检查,包括项目参建各方是否符合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施工单位的机具是否齐备等,这些都是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的必要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特别是高填方高边坡、桥涵、大型挡墙、结构物回填、路面工程,严格要求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频率,严格要求监理旁站,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管。落实措施,保证每季度对各个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综合督查,对重点项目增加质量和安全的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监督人员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质保体系的运作情况、施工工艺及实体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易发生质量安全隐患的部位及薄弱环节,特别要求对各项目的原材料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对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责令清理出场,对不规范的行为及产生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书。对个别问题较多的的工地,采取加大抽检密度、派驻监督人员进驻现场等方式实行重点监管 。
要求监督人员不断完善公路巡查记录表格,内容涵盖建设程序检查、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各项目指标,要求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按一路一档建立监督档案,包括各项目的设计标准、各工序的验收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记录及处理意见等,做到有据可查,也加大监督人员的责任心。
监督机构印发《工作日志》用于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每个月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均留下影像资料,并制作PPT进行展示,认真分析上月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下个月的目标任务和关注重点,不断纠偏,达到质量和安全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
2.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质量监督知识和安全监管知识是统一的,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学安全也是抓质量,质量搞好了安全隐患也相对减少。质量监督人员应该能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实践,加强自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监督机构内部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和思想道德素质。以适应岗位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应增加仪器设备,完善质量监督手段。
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把各项目的质量情况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监督人员的绩效工资挂勾,做到定线定人定责。制定措施和办法,调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为交通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4、在公路项目的实际施工阶段,要求公路施工单位建立起自身的监督检查体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同时能够严格地执行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时,都能够向上追溯找到相关责任人,并根据事前的质量责任制度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监督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改进监理作风、严格监理程序、加大监理力度,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履行监理职责。
质量监督机构采用PPT方式进行演示,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学习公路施工技术、公路质量和安全监督及行政处罚、质量和安全隐患展示及产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别对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两个板块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2.5、始终把质量监督人员的廉洁自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进行自我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
质量监督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大胆工作,不怕得罪人,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总结,落实措施,举一反三,杜绝以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质量监督人员要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经常深入群众,了解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了解群众对农村公路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为我区交通建设工程保驾护航;认真调查和总结农村公路的质量保证体制,树立敬业钻研、扎实工作的工作作风。
3、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3.1、公路建设事关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质量和安全工作必须要做好。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调动参建各方的主观能动性,严格质量监督程序,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凭数据说话,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关,探索适应工程进展的监督管理模式,为创立优良民心工程保驾护航。
关键词: 公路工程 质量监督
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们出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严重的质量问题还会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公路工程的质量特别重要,加强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每一个质监人的职责。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的。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
1.1、全面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期较长,战线较长,材料设备品种较多等特点,如果监督人员只是一个月去一两次肯定是不够的。而难点就在于工程项目多,人员又较少的情况下,全面监督力度肯定就不够了。
1.2、质监机构由过去的技术监督,逐步走向行政执法的方向,而现在的监督模式有待创新,距离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距离。
1.3、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监督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仪器设备配备有待完善。虽然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设备配备等都日趋完善,但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没有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就很难建立和质量监督工作职能相适应的权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更多的新技术和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监督人员就应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技术水平;更多的新材料应用到公路工程建设中,而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检测,就需要购买更加高效、先进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
1.4、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也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期和质量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新建工程的路基工程需要一定时间的自然沉降,施工单位只盲目追求工程进度,不考虑工人的实际技术水平和工程实际情况,容易忽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个别项目存在监理和检测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未对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管理,监理的抽检未按要求严格执行,忽视一些明显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导致项目的内业资料、实体质量管理混乱,没有起到监理的作用。检测单位存在数据滞后甚至造假情况,施工资料不能及时完善,工序管理混乱。
1.5、廉政建设工作还需要长抓不懈。公路项目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意识,始终将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做好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2、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
2.1、加大监督力度。监督人员要抓好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这三个环节,重点进行过程控制。
施工前,严格审查报监材料,确保符合相应要求才能开工。组织参建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详细讲解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人员、设备、材料、质量和安全管理行为、施工程序,确保施工队伍的准备工作就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工艺的准确性。加大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监督旁站和监督检查,参与对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对桥涵等大型结构物的每个工序都进行检查,在料场和桥梁部位及危险较大的部位安装监控。发生质量和安全的违规行为立即进行处理,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通报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各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对于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持续的关注整改效果,注意过程中的指导,保证落实到位。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持续下降,监督人员应及时到工地现场进行提示和指导,尽力帮助改变这一现象。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施工过程中,以保证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为目标,加强对监理机构及试验检测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及受项目直接委托的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杜绝数据造假行为,为交通建设质量提供保证。
公路项目完工后,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交(竣)工验收是公路工程通车前的最后一道监督管理关卡。为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技术性与科学性,应该严格按照质量和安全监督程序,制订交竣工检测方案,通过外业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方式完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严格竣交工程序。依据检测数据做出准确的判断,确保鉴定数据的准确性,避免“豆腐渣”工程投入使用。
2.2、创新监督模式。推行“阳光执法”,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每个公路工程项目要配备两名及以上监督人员,必须取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依法行政。类似《交工意见书》这种重要的监督文书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发,保证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每年年初做好全年监督计划,针对全区交通工程项目量多面广的情况,农村公路主要是推行片区负责制,重点工程实行分项目落实监督负责人,各片区监督负责人对受监项目负责。依据各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工程薄弱环节、工程进度情况分别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包括详细的抽检计划,切实做到监督不留死角,认真按监督计划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监督程序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明确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依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检查计划。 《质量监督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监督工作交底会议,主要包括:(1)项目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式和检查工作计划。(2)监督检查的程序。(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质量和安全规范。(4)工程质量鉴定和验收的有关工作要求。
按照年度监督计划,结合各项目的特点,提高监督检查的频率,开展履约检查,包括项目参建各方是否符合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岗位人员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施工单位的机具是否齐备等,这些都是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的必要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特别是高填方高边坡、桥涵、大型挡墙、结构物回填、路面工程,严格要求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频率,严格要求监理旁站,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管。落实措施,保证每季度对各个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综合督查,对重点项目增加质量和安全的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监督人员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质保体系的运作情况、施工工艺及实体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易发生质量安全隐患的部位及薄弱环节,特别要求对各项目的原材料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对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责令清理出场,对不规范的行为及产生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书。对个别问题较多的的工地,采取加大抽检密度、派驻监督人员进驻现场等方式实行重点监管 。
要求监督人员不断完善公路巡查记录表格,内容涵盖建设程序检查、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各项目指标,要求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按一路一档建立监督档案,包括各项目的设计标准、各工序的验收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记录及处理意见等,做到有据可查,也加大监督人员的责任心。
监督机构印发《工作日志》用于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每个月召开质量安全分析会,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均留下影像资料,并制作PPT进行展示,认真分析上月的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下个月的目标任务和关注重点,不断纠偏,达到质量和安全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
2.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质量监督知识和安全监管知识是统一的,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学安全也是抓质量,质量搞好了安全隐患也相对减少。质量监督人员应该能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实践,加强自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监督机构内部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和思想道德素质。以适应岗位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应增加仪器设备,完善质量监督手段。
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把各项目的质量情况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监督人员的绩效工资挂勾,做到定线定人定责。制定措施和办法,调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为交通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4、在公路项目的实际施工阶段,要求公路施工单位建立起自身的监督检查体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同时能够严格地执行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时,都能够向上追溯找到相关责任人,并根据事前的质量责任制度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罚。监督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路工程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改进监理作风、严格监理程序、加大监理力度,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履行监理职责。
质量监督机构采用PPT方式进行演示,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学习公路施工技术、公路质量和安全监督及行政处罚、质量和安全隐患展示及产生的原因和预防措施。组织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别对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两个板块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提高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2.5、始终把质量监督人员的廉洁自律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努力做到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进行自我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
质量监督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大胆工作,不怕得罪人,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要求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总结,落实措施,举一反三,杜绝以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质量监督人员要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经常深入群众,了解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了解群众对农村公路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为我区交通建设工程保驾护航;认真调查和总结农村公路的质量保证体制,树立敬业钻研、扎实工作的工作作风。
3、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3.1、公路建设事关国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质量和安全工作必须要做好。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调动参建各方的主观能动性,严格质量监督程序,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凭数据说话,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关,探索适应工程进展的监督管理模式,为创立优良民心工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