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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10月27日,微信公众号"法学学术前沿"发布了张志铭教授《非法证据是证据吗——对现有证据概念的批判》的文章。文中,张教授认为"在法律上,非法证据不是证据",理由是"排除一个事物的证据资格、证明能力,就是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存在,不是证据,证明力也无从谈起。"该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但我并不完全赞同张教授的观点。下面我从逻辑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