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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地方执行得不尽人意,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发[1996]13号、中办发[1998]18号、闽委[1998]65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化、日常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