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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以房产税改革的形式开始了房产税全面征收的试点工作,部分地区将居民非经营用和新置的房产纳入了房产税征收范围。随之,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愈发激烈。力图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论证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必要性,最后在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房产税税制要素设计的基本设想,并对其配套措施进行了探讨,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今后的改革提供可资参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