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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这是自2003年5月1日施行以来,地方立法机关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改。这次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具体条文来看,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