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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是各级工程造价部门、投资者一个比较关注的问题。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上取得的成就
1;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定额的作用是焦点之一,经过近十年的争论和实践,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定额中的价格已经淡化,另一方面定额中的各种消耗量标准是长期以来积累和统计的宝贵经验数据的财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2.我国逐步学习探索国际惯例,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也不例外。我国对工程造价的国际惯例已经有了较深入地了解,并且我国正在逐步尝试实施国际通行的做法,有的地方开始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试点工作,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时不会手足无措。
3.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考核、执业和注册制度,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机构的管理已经步入正轨,初步建立了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框架体系。
二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问题
1.造价管理部门政出多门。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在着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以也就造成造价管理政策政出多门。诸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面临着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均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规定。不取得以上各部门的资质证书,造价咨询机构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所谓的“无标底”招标及招标工程人为压级压价,导致工程造价失真。招投标工程成本价的难以界定及其操作的困难,使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较难在中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这一关键问题上实施有效监控,致使部门业主为减少建设投资,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象,人为压级压价,致使"不合理"低价中标,同时也埋下了工程质量事故的隐患。
3.工程设计标准难以控制,浪费严重。部分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人为提高安全系数造成巨大浪费。应中标施工单位的要求,人为变更设计,抬高标准,配合施工单位赚取超额“利润”。
4.部分新型材料价格失真,导致工程造价虚增。新型建筑材料日新月异,特别是装饰材料。由于信息不畅其价格异地差别极大。承包商利用部分业主的不知情,导致造价失控。
5.“三超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业主单位为了争取项目能顺利通过,采取“化整为零”,尽管压低概算造价,预留投资缺口,在建过程中通过追加投资,提高建设标准,结果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时又超过预算。
6.有的审计机关存在“以审代结”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正常秩序。《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学术界最先于八十年代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有关部门也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预决算向两头延伸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我国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现在的任务应当是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
验,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三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对策
要使建设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确定,有所控制,就必须在基本建设领域全方位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1.加强工程建设全方过程的造价管理。通过对竣工工程经济指标的测算,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设计概算依据。通过加强投资估算管理和推行限额设计,合理确定工程的静态投资,充分预测动态投资,保证建设项目决策打足资金,不留缺口。加强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控制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同设计方案对照检查,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认可,未经批准同意,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有关部门还应追究责任。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3.加强工程预结(决)算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预结(决)算环节较混乱的情况,除加强对编审从业人员的工作管理外,还应将此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重点,组织一次工程预结(决)算的检查。
4.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咨询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咨询服务和市场中介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5.加强工程类别划分和收费许可管理。要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防止工程类别划分的随意性。对违反规定随意压级压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自迁就。
四;针对上述对策所应采取的措施:
(一)改变落后观念,确立全过程控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项目的初始阶段难以确定一个正确的造价。随着工程的开展与深入,对该项工程的了解也更加全面,从而造价的估算也愈加合理。
(二)有效地进行控制工程造价
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必须实行监理(含造价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过程的监理,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人取得最大的产出。另外一方面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方法,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它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经济的设计师。他们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而且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另一方面是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因为设计成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所以多方案比较是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
(三)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工程造价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它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总之,通过分析研究,入世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是有利有弊,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使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和方法,立足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
总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复杂工作,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摒弃部门利益,共同组织,形成合力,才能合力,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解决当前工程建设中随意压价,高估冒算及投资失控等问题,节约国家建设资金,维护咨询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上取得的成就
1;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定额的作用是焦点之一,经过近十年的争论和实践,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定额中的价格已经淡化,另一方面定额中的各种消耗量标准是长期以来积累和统计的宝贵经验数据的财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2.我国逐步学习探索国际惯例,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也不例外。我国对工程造价的国际惯例已经有了较深入地了解,并且我国正在逐步尝试实施国际通行的做法,有的地方开始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试点工作,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时不会手足无措。
3.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考核、执业和注册制度,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机构的管理已经步入正轨,初步建立了工程造价管理法规框架体系。
二 当前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问题
1.造价管理部门政出多门。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在着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以也就造成造价管理政策政出多门。诸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面临着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均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规定。不取得以上各部门的资质证书,造价咨询机构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所谓的“无标底”招标及招标工程人为压级压价,导致工程造价失真。招投标工程成本价的难以界定及其操作的困难,使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较难在中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这一关键问题上实施有效监控,致使部门业主为减少建设投资,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象,人为压级压价,致使"不合理"低价中标,同时也埋下了工程质量事故的隐患。
3.工程设计标准难以控制,浪费严重。部分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人为提高安全系数造成巨大浪费。应中标施工单位的要求,人为变更设计,抬高标准,配合施工单位赚取超额“利润”。
4.部分新型材料价格失真,导致工程造价虚增。新型建筑材料日新月异,特别是装饰材料。由于信息不畅其价格异地差别极大。承包商利用部分业主的不知情,导致造价失控。
5.“三超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业主单位为了争取项目能顺利通过,采取“化整为零”,尽管压低概算造价,预留投资缺口,在建过程中通过追加投资,提高建设标准,结果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时又超过预算。
6.有的审计机关存在“以审代结”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正常秩序。《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
针对上述情况,我国学术界最先于八十年代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概念,有关部门也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预决算向两头延伸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把我国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现在的任务应当是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
验,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三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对策
要使建设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确定,有所控制,就必须在基本建设领域全方位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1.加强工程建设全方过程的造价管理。通过对竣工工程经济指标的测算,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设计概算依据。通过加强投资估算管理和推行限额设计,合理确定工程的静态投资,充分预测动态投资,保证建设项目决策打足资金,不留缺口。加强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控制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同设计方案对照检查,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认可,未经批准同意,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有关部门还应追究责任。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3.加强工程预结(决)算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预结(决)算环节较混乱的情况,除加强对编审从业人员的工作管理外,还应将此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重点,组织一次工程预结(决)算的检查。
4.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咨询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咨询服务和市场中介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5.加强工程类别划分和收费许可管理。要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防止工程类别划分的随意性。对违反规定随意压级压价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自迁就。
四;针对上述对策所应采取的措施:
(一)改变落后观念,确立全过程控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项目的初始阶段难以确定一个正确的造价。随着工程的开展与深入,对该项工程的了解也更加全面,从而造价的估算也愈加合理。
(二)有效地进行控制工程造价
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必须实行监理(含造价监理)制度。通过对设计过程的监理,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人取得最大的产出。另外一方面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方法,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它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经济的设计师。他们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而且造价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另一方面是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因为设计成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所以多方案比较是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
(三)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工程造价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它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总之,通过分析研究,入世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是有利有弊,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使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和方法,立足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
总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复杂工作,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摒弃部门利益,共同组织,形成合力,才能合力,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解决当前工程建设中随意压价,高估冒算及投资失控等问题,节约国家建设资金,维护咨询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