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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科经过不断完善,已日臻成熟。但是,在实际征管和稽查中,仍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例如,跨年度大型生产项目和定单合同的销售额结转期的确定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解决。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其生产交货期及资金结算期往往要跨一个或几个年度。在税收的日常征管中,这些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往往是零申报或负申报,主要原因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不同步。目前来看,这类企业的做法是在整个产品完工交货后才结转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则是采用“购入扣税法”,由于生产周期长,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