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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证据在司法案件中的重要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中已经发生的事实就是要靠证据来证明。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平合理的审理,各国对证据的调整范围,来源和证明程度的证据规则都有所规定,随着法治精神和人权观念的加深,对证据规则的合法性有更高的要求,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开始体现在我国的部门法,本文从其来源和国际经验以及我国司法现状为落脚点,讨论其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的发展,以期对民诉中非法证据排除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