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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一写下这个标题,就觉得自己是否有些落套,其实,世界上有比这更“落套”的事情:去年这个时候,我写了一篇网评“短信,不能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批评某新闻网站以“新闻”的名义发送黄色短信的现象。(此文发表于(《网络传播》2006年第3期)可我万万没想到,在网络文明之风吹了又一年之后,我再一次点击该网站的网址,这条标有“XX新闻网消息”的“奇文”居然还赫然高挂在该网站的首页上!不知是编辑疏忽大意,还是有意为之,或者干脆就是“气气你”,反正已令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