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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两权分离”是现代企业(公司)制度的重要法律特征。但透过对投资人投资成立公司、选派公司经营者的过程及其权利转移的分析,对信托与代理法律关系的甄别,现代企业(公司)制度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而是基于信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股东权与法人权、法人权与控制权的“三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