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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倩: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不仅一马当先,而且成绩斐然。但是,最近人们注意到,这支主力军似乎在反腐败的问题上显得有些心急。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中纪委近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发五篇文章,并且问了这样一句话:“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那么,中纪委是在向谁喊话?又透露出什么样的信号?

画面解说:5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一篇题为《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文章提到,地方巡视工作存在缺乏责任担当、干部“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
從4月12日开始,每个周日晚8点或10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都会发布系列文章,至今已经连发五篇。文章指出,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南充市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的公款拉票贿选案,以及中央纪委查处的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等中管干部,都是通过中央巡视发现的。
黄树贤(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有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一些地方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画面解说:文章还说,从现实情况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发生在其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一二十年,却屡被提拔。
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如何落实到省一级,是关乎全局的大问题”,人民日报客户端刊文分析认为,中纪委纵有再大的能耐和抱负,人手毕竟有限,要想揪出基层的“蝇营狗苟”、整肃一方政治风气,归根结底还得靠地方给力。十八大以来,已有九名中央纪委干将“空降”到八个省级纪委,数量之多创下历史纪录。
董倩:中纪委连发的五篇文章,标题关键词分别是用好利剑、形成震慑、实现全覆盖、狠抓整改、全国一盘棋。“全国一盘棋”一文问道:“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只靠中央抓,抓得过来吗?只有形成全链条,上下联动,才能够形成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连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高波: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的根源在于“关键少数”,即主要领导干部。
我想讲两个效应。一个叫“稻草人”效应。比如说,衡阳的贿选案性质非常恶劣,但时任该市市委书记的童名谦不管、不问、不查,犹如一具“稻草人”,最后因为渎职罪被判刑。还有一个效应叫“泥菩萨”效应。比如说江西的苏荣,他的家人和利益相关人大搞贪腐交易,连他自己都是一个“泥菩萨”。自身难保,何以正人呢?所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造成一些地方政治生态的严重恶化。
董倩:中纪委连发的五篇文章,向地方释放出一种什么样的信号?
高波: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央和省区市的党委都要实行巡视制度,而巡视制度又是巡“虎”找“蝇”、清除腐败存量的一把“利剑”。这把“利剑”用得好不好,现在要打一个问号。在地方这个层面上,还存在着用“剑”不当、效果不佳的问题,我们要循着问题找解决的办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可以把这五篇文章比作这把“利剑”的“使用说明书”,它在告诉人们怎样才能发挥这把“利剑”的功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董倩:在这些文章发出之前,人们也注意到中纪委在不断地向各地“空降”纪委书记。这种做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会成为一种常态吗?
高波:当然。中央纪委“空降”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是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举措。不久前,中央纪委已经下发了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办法。直白点儿说,关于地方纪委书记人选考察和提名的话语权,大大地上收了。中央纪委将在这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将形成上位监督的高压态势。
董倩:刚才我们说到,中央是希望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那么,地方面对中央的这种表态,又将如何应对呢?
画面解说:山西省发生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巡视工作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譬如,一些地区或单位刚被巡视过,就出现了腐败案件;有的巡视报告对有些领导干部做出了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评价。比如对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巡视组做出了“时刻以一名党的高级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的评价,使巡视工作的权威受到极大影响,信用受到极大损害。
事实上,长期以来,山西反腐败不敢碰硬——此前14年没有查过一个市委书记的腐败案件,多年没有查处过省直厅局“一把手”的腐败案件。不仅如此,当我们打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纪律审查”的页面时,每一页都会出现山西的名字。吕梁,作为山西省内反腐工作的重灾区,从2010年到2014年9月近五年时间里,查办县处级干部给予重处分的却只有四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只有一人,涉案金额只有五万元。
董倩:山西,作为“塌方式腐败”的一个样本,具有观察和分析的意义。为什么当地的纪委和巡视组没有发挥作用,这恐怕也是中纪委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年山西本地的纪委还有巡视组没有发现的问题,中央巡视组一来,就一股脑儿地发现了呢?
高波: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纪检监察监督太晚,组织人事监督太短。”在中国特有的“熟人社会”里,特别是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而不实的情况下,非常容易产生出所谓“内部人控制”“利益板块化”的现象。更何况,山西纪检监察系统也发生了“塌方式腐败”,包括省纪委的前任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一些地市纪委的主要领导,都成了被告席上的腐败犯罪嫌疑人。这表明,系统性的“塌方式腐败”或“贪政沉降带”所产生的“雪崩效应”和负面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董倩:对于地方的纪委书记来说,是要听当地党委书记的。通过“空降”来的纪委书记,也要在当地的政治生态下工作和生活,避免不了和当地的各种人产生联系。那么,“空降”纪委书记的用人方式能不能解决像山西省曾经出现过的问题?
高波:新的纪检体制改革方案,对下一级党委形成了同级纪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监督压力和监管机制。也就是说,纪委查办案件的事权和提名纪委书记、副書记的人权,全被上收到上级纪委手中。
董倩:虽然中央纪委可以向地方派纪委书记,但是,这只是一个人。当地的纪委系统还是原来的系统,还是原来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换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高波:这不仅仅只是换了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同时还要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者结合,就会产生系统性效应——各级纪委要聚焦于监督、执纪、问责,在正风树纪方面要有真动作,要下硬功夫。正如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山西变化,他们在有腐必惩、有错必纠方面,确确实实形成了“零容忍”“全天候”的高压态势。
董倩:反腐,不能只靠中央,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制度。中央纪委针对巡视工作连发五篇文章,是希望巡视制度在未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画面解说:中央巡视组巡视专员王瑛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曾谈及,为了加强对各地方的巡视成果,中央纪委曾不断改进巡视方式。
王瑛:十八大以后,首先中央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建立了组长库,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任命的方式;中央巡视组内部也不再有地方、企业和金融这样的条块领域划分,每次巡视的任务是地方还是中直单位,是根据每一轮的任务临时确定的。
董倩:本届中央纪委领导上任之初,就提出了“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思路。我们再回头看这五篇文章,其中有一篇说到了腐败存量和腐败增量的问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高副秘书长,您认为巡视制度是权宜之计还是治本之策?
高波:我认为,巡视制度是中国原创的反腐败重要制度,不但是治本之策,而且还是长期的战略安排。巡视制度无论在阻遏腐败蔓延的严峻形势方面,还是在阻遏腐败增量方面,具有多重的效应。因为腐败跟三个要素相关,即权力、机会、欲望。就后两个要素而言,巡视制度相当于树起了一张全天候的“监督大网”——既有常规的巡视,还有出其不意的巡视。这种“小”“快”“灵”的“回马枪式”专项巡视,会让领导干部感觉到自己头上永远有一只法纪之眼在盯着,能使领导干部收手、收敛、收心,对法纪产生一种敬畏感、存在感。应该说,巡视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治本制度。
董倩:这样的制度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吗?
高波:可以这么说。现在,中央把巡视制度定位为一把反腐败的“利剑”,要让这个“利剑”高悬,就是震慑常在、监督常在。也只有这样,其他相关的党纪、党规、党法才会产生实际效果。只有当这把“利剑”举起来,并成为一种态势,领导干部才会有敬畏心的复苏。
董倩:如果敬畏之心常在的话,恐怕贪婪的欲望之手就会相应地有所收敛。反腐是一项没有尽头的工作,远不是抓几只“老虎”就能完成的,关键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而扎紧制度的“笼子”,不仅仅要靠中央,更重要的是要靠地方的联动。 (本刊有删节)

画面解说:5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一篇题为《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文章提到,地方巡视工作存在缺乏责任担当、干部“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引发媒体的广泛关注。
從4月12日开始,每个周日晚8点或10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都会发布系列文章,至今已经连发五篇。文章指出,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市人大代表贿选案、南充市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的公款拉票贿选案,以及中央纪委查处的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等中管干部,都是通过中央巡视发现的。
黄树贤(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有的地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一些地方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追究或很少追究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画面解说:文章还说,从现实情况看,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发生在其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一二十年,却屡被提拔。
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如何落实到省一级,是关乎全局的大问题”,人民日报客户端刊文分析认为,中纪委纵有再大的能耐和抱负,人手毕竟有限,要想揪出基层的“蝇营狗苟”、整肃一方政治风气,归根结底还得靠地方给力。十八大以来,已有九名中央纪委干将“空降”到八个省级纪委,数量之多创下历史纪录。
董倩:中纪委连发的五篇文章,标题关键词分别是用好利剑、形成震慑、实现全覆盖、狠抓整改、全国一盘棋。“全国一盘棋”一文问道:“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只靠中央抓,抓得过来吗?只有形成全链条,上下联动,才能够形成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连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
高波: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的根源在于“关键少数”,即主要领导干部。
我想讲两个效应。一个叫“稻草人”效应。比如说,衡阳的贿选案性质非常恶劣,但时任该市市委书记的童名谦不管、不问、不查,犹如一具“稻草人”,最后因为渎职罪被判刑。还有一个效应叫“泥菩萨”效应。比如说江西的苏荣,他的家人和利益相关人大搞贪腐交易,连他自己都是一个“泥菩萨”。自身难保,何以正人呢?所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造成一些地方政治生态的严重恶化。
董倩:中纪委连发的五篇文章,向地方释放出一种什么样的信号?
高波: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央和省区市的党委都要实行巡视制度,而巡视制度又是巡“虎”找“蝇”、清除腐败存量的一把“利剑”。这把“利剑”用得好不好,现在要打一个问号。在地方这个层面上,还存在着用“剑”不当、效果不佳的问题,我们要循着问题找解决的办法。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可以把这五篇文章比作这把“利剑”的“使用说明书”,它在告诉人们怎样才能发挥这把“利剑”的功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董倩:在这些文章发出之前,人们也注意到中纪委在不断地向各地“空降”纪委书记。这种做法要解决什么问题,会成为一种常态吗?
高波:当然。中央纪委“空降”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是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举措。不久前,中央纪委已经下发了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办法。直白点儿说,关于地方纪委书记人选考察和提名的话语权,大大地上收了。中央纪委将在这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将形成上位监督的高压态势。
董倩:刚才我们说到,中央是希望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那么,地方面对中央的这种表态,又将如何应对呢?
画面解说:山西省发生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巡视工作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譬如,一些地区或单位刚被巡视过,就出现了腐败案件;有的巡视报告对有些领导干部做出了不恰当甚至是错误的评价。比如对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山西省委巡视组做出了“时刻以一名党的高级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的评价,使巡视工作的权威受到极大影响,信用受到极大损害。
事实上,长期以来,山西反腐败不敢碰硬——此前14年没有查过一个市委书记的腐败案件,多年没有查处过省直厅局“一把手”的腐败案件。不仅如此,当我们打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纪律审查”的页面时,每一页都会出现山西的名字。吕梁,作为山西省内反腐工作的重灾区,从2010年到2014年9月近五年时间里,查办县处级干部给予重处分的却只有四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只有一人,涉案金额只有五万元。
董倩:山西,作为“塌方式腐败”的一个样本,具有观察和分析的意义。为什么当地的纪委和巡视组没有发挥作用,这恐怕也是中纪委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么多年山西本地的纪委还有巡视组没有发现的问题,中央巡视组一来,就一股脑儿地发现了呢?
高波: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纪检监察监督太晚,组织人事监督太短。”在中国特有的“熟人社会”里,特别是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而不实的情况下,非常容易产生出所谓“内部人控制”“利益板块化”的现象。更何况,山西纪检监察系统也发生了“塌方式腐败”,包括省纪委的前任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一些地市纪委的主要领导,都成了被告席上的腐败犯罪嫌疑人。这表明,系统性的“塌方式腐败”或“贪政沉降带”所产生的“雪崩效应”和负面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董倩:对于地方的纪委书记来说,是要听当地党委书记的。通过“空降”来的纪委书记,也要在当地的政治生态下工作和生活,避免不了和当地的各种人产生联系。那么,“空降”纪委书记的用人方式能不能解决像山西省曾经出现过的问题?
高波:新的纪检体制改革方案,对下一级党委形成了同级纪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监督压力和监管机制。也就是说,纪委查办案件的事权和提名纪委书记、副書记的人权,全被上收到上级纪委手中。
董倩:虽然中央纪委可以向地方派纪委书记,但是,这只是一个人。当地的纪委系统还是原来的系统,还是原来的工作人员。这样的“换将”,会带来哪些改变?
高波:这不仅仅只是换了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同时还要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者结合,就会产生系统性效应——各级纪委要聚焦于监督、执纪、问责,在正风树纪方面要有真动作,要下硬功夫。正如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山西变化,他们在有腐必惩、有错必纠方面,确确实实形成了“零容忍”“全天候”的高压态势。
董倩:反腐,不能只靠中央,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制度。中央纪委针对巡视工作连发五篇文章,是希望巡视制度在未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画面解说:中央巡视组巡视专员王瑛在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曾谈及,为了加强对各地方的巡视成果,中央纪委曾不断改进巡视方式。
王瑛:十八大以后,首先中央巡视组组长不再是“铁帽子”,建立了组长库,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任命的方式;中央巡视组内部也不再有地方、企业和金融这样的条块领域划分,每次巡视的任务是地方还是中直单位,是根据每一轮的任务临时确定的。
董倩:本届中央纪委领导上任之初,就提出了“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思路。我们再回头看这五篇文章,其中有一篇说到了腐败存量和腐败增量的问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高副秘书长,您认为巡视制度是权宜之计还是治本之策?
高波:我认为,巡视制度是中国原创的反腐败重要制度,不但是治本之策,而且还是长期的战略安排。巡视制度无论在阻遏腐败蔓延的严峻形势方面,还是在阻遏腐败增量方面,具有多重的效应。因为腐败跟三个要素相关,即权力、机会、欲望。就后两个要素而言,巡视制度相当于树起了一张全天候的“监督大网”——既有常规的巡视,还有出其不意的巡视。这种“小”“快”“灵”的“回马枪式”专项巡视,会让领导干部感觉到自己头上永远有一只法纪之眼在盯着,能使领导干部收手、收敛、收心,对法纪产生一种敬畏感、存在感。应该说,巡视制度是一个非常好的治本制度。
董倩:这样的制度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吗?
高波:可以这么说。现在,中央把巡视制度定位为一把反腐败的“利剑”,要让这个“利剑”高悬,就是震慑常在、监督常在。也只有这样,其他相关的党纪、党规、党法才会产生实际效果。只有当这把“利剑”举起来,并成为一种态势,领导干部才会有敬畏心的复苏。
董倩:如果敬畏之心常在的话,恐怕贪婪的欲望之手就会相应地有所收敛。反腐是一项没有尽头的工作,远不是抓几只“老虎”就能完成的,关键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而扎紧制度的“笼子”,不仅仅要靠中央,更重要的是要靠地方的联动。 (本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