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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捐赠资金和村级其他资金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可以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以反映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应付款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