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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中国经济时报》撰文指出.研究土地流转一定要注意农业的特殊性及世界各国对农地管理的特殊制度——用途管制。土地流转是法律赋予承包农户的一个权利.就是农户承包农地之后,可以自己种,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让给别人种,因此流转农地也只能在农民之间流转。如果把农地变为非农用途也叫做流转.甚至把农地产权的交易买卖也叫做流转.这和农地流转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在土地问题上,对于农地转为非农地这件事情要特别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