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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抽查范围: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
抽查依据:本次共抽查了,主要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分别对气密性、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时的燃烧稳定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热效率、电气性能、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的要求、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铭牌标示适用燃气种类,以及离焰、熄火和回火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概况:抽查发现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范围: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
抽查依据:本次共抽查了,主要依据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分别对气密性、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使用超大型锅时的燃烧稳定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非金属材料面板耐热冲击、非金属材料面板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热效率、电气性能、使用直流电源的灶具直流电源电压异常时的要求、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铭牌标示适用燃气种类,以及离焰、熄火和回火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概况:抽查发现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