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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公共产品要从主要由农民负担转变为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而乡镇政权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最基本的一级主体政府;从有效管理农村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作为我国政权级次中最低一层的乡镇一级政权不仅不能被削弱,反而应该得到进一步强化;强化乡镇政权的重点是提高乡镇政权的运转效率,加大乡镇财政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