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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关部门出台“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即所谓“增减挂钩”办法,导致一场让农民“洗脚上楼”的行动,正在二十多个省市铺开。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建设用地日趋紧缺,用地成本逐年攀升。如何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防止建设用地侵占良田沃野?这就是出台“增减挂钩”办法的初衷。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播下龙种,却收获了跳骚。一些地方官员正经歪念,加之,“增减挂钩”办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使这一办法变成了掠夺农民的尚方宝剑。
一些地方官员,打着改造城中村、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强征农民集体土地,力度之大,动作之快,前所未有。由此引发的侵犯农民权益问题也频繁爆发,此伏彼起。
利益驱动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力。昨天处女地,今天起高楼,乡村变城市,上级看得见,报纸有得写,电视有得拍,政绩不言自明,巨大的政治利益,促使一些官员冒险。至于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上楼”后,生活是否适应,收入如何保障,生计怎样安排,心中实在没有把握。如果决策官员只考虑自己的政绩,忽视百姓的担忧和诉求,把政绩放在第一位,肯定得不到群众理解,也很难获得群众的支持。
在一二线城市拿地成本剧增,动辄以每亩百万甚至数百万计的情况下,而县(市)这类三四线城市,开发却刚刚起步,拿地成本极低,土地二次开发,获得的超额级差地租非常之高。据河南嵩县城关镇的资料:当地以每亩3万元的标准征地,以每亩18—23万元的价格拍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最后每亩的收益在30万元以上。地方发展的动力,财政收支的需求,开发商抢地的动机,在某个时机及时合拍了,他们之间甚至可能结为利益共同体。开发商因到地方投资,还被地方官员奉若上宾,至于普通群众的基本权益,在资本和权力的天枰上,被忽视也就不足为奇了。以很小的代价,就能获得巨大的财政经济利益,这促使一些地方官员急功近利,岂是几个老百姓的上访能够阻挡得了的?
几年前,一些地方就开始流行一种做法:财政吃紧,靠“吃孩子”、“吃地皮”解决。所谓“吃孩子”,就是靠计划生育罚款创收,所谓“吃地皮”,就是卖宅基地敛财。这些收入,大部分列入本级财政计划外收入。现如今,一些地方,除孩子照吃外,“吃地皮”也升級了,在城镇化或城中村改造的美名下,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成了唐僧肉,好吃不贵,神魔鬼怪,谁都惦记。这种吃法,打着发展的旗号,理念超前,颜面光鲜,收益巨大,容易统一各级干部思想,获得上级认可支持。所以,一些地方的官员对农地征收及拆迁的态度如此坚决,动作如此迅速,力度如此巨大,热情如此之高,也就不难理解了。
农地征收中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缺失,也助长了部分官员抓紧时间和进度征地拆迁。在土地征用问题上,一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只是涵盖了国有土地的征用及补偿,而有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样,地方决策者的意志和想法,往往成为标准,成为政策。利用有关法律出台前的时间差,可以减少风险并压低征地拆迁成本。而群众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在没有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上访乃至采取其它极端手段,也就成为弱者进行反抗的无奈之举。
当然,城市发展和扩张,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不可否认,不少征地行为是为了群众,属于公共利益范畴,但在涉及到保障群众的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时,以发展或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群众个人权益,甚至不惜勾结开发商强拆、逼拆,是极不道德的。
一个地方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再也不能以带着血腥的强征为代价了!这样固然可以带来光鲜的政绩,但也因此制造了4000多万失地农民,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这些农民如果因失地而生活水平下降,生计堪忧,对明天不踏实,其结果将是失去民心,埋下怨恨的种子,这恐怕就要出大问题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建设用地日趋紧缺,用地成本逐年攀升。如何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防止建设用地侵占良田沃野?这就是出台“增减挂钩”办法的初衷。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播下龙种,却收获了跳骚。一些地方官员正经歪念,加之,“增减挂钩”办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使这一办法变成了掠夺农民的尚方宝剑。
一些地方官员,打着改造城中村、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强征农民集体土地,力度之大,动作之快,前所未有。由此引发的侵犯农民权益问题也频繁爆发,此伏彼起。
利益驱动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力。昨天处女地,今天起高楼,乡村变城市,上级看得见,报纸有得写,电视有得拍,政绩不言自明,巨大的政治利益,促使一些官员冒险。至于失去土地的农民被迫“上楼”后,生活是否适应,收入如何保障,生计怎样安排,心中实在没有把握。如果决策官员只考虑自己的政绩,忽视百姓的担忧和诉求,把政绩放在第一位,肯定得不到群众理解,也很难获得群众的支持。
在一二线城市拿地成本剧增,动辄以每亩百万甚至数百万计的情况下,而县(市)这类三四线城市,开发却刚刚起步,拿地成本极低,土地二次开发,获得的超额级差地租非常之高。据河南嵩县城关镇的资料:当地以每亩3万元的标准征地,以每亩18—23万元的价格拍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最后每亩的收益在30万元以上。地方发展的动力,财政收支的需求,开发商抢地的动机,在某个时机及时合拍了,他们之间甚至可能结为利益共同体。开发商因到地方投资,还被地方官员奉若上宾,至于普通群众的基本权益,在资本和权力的天枰上,被忽视也就不足为奇了。以很小的代价,就能获得巨大的财政经济利益,这促使一些地方官员急功近利,岂是几个老百姓的上访能够阻挡得了的?
几年前,一些地方就开始流行一种做法:财政吃紧,靠“吃孩子”、“吃地皮”解决。所谓“吃孩子”,就是靠计划生育罚款创收,所谓“吃地皮”,就是卖宅基地敛财。这些收入,大部分列入本级财政计划外收入。现如今,一些地方,除孩子照吃外,“吃地皮”也升級了,在城镇化或城中村改造的美名下,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成了唐僧肉,好吃不贵,神魔鬼怪,谁都惦记。这种吃法,打着发展的旗号,理念超前,颜面光鲜,收益巨大,容易统一各级干部思想,获得上级认可支持。所以,一些地方的官员对农地征收及拆迁的态度如此坚决,动作如此迅速,力度如此巨大,热情如此之高,也就不难理解了。
农地征收中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缺失,也助长了部分官员抓紧时间和进度征地拆迁。在土地征用问题上,一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只是涵盖了国有土地的征用及补偿,而有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至今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样,地方决策者的意志和想法,往往成为标准,成为政策。利用有关法律出台前的时间差,可以减少风险并压低征地拆迁成本。而群众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在没有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上访乃至采取其它极端手段,也就成为弱者进行反抗的无奈之举。
当然,城市发展和扩张,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不可否认,不少征地行为是为了群众,属于公共利益范畴,但在涉及到保障群众的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时,以发展或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群众个人权益,甚至不惜勾结开发商强拆、逼拆,是极不道德的。
一个地方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再也不能以带着血腥的强征为代价了!这样固然可以带来光鲜的政绩,但也因此制造了4000多万失地农民,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这些农民如果因失地而生活水平下降,生计堪忧,对明天不踏实,其结果将是失去民心,埋下怨恨的种子,这恐怕就要出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