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和农户间契约自我实施的关键是相互进行专用性投资,或类似于专用性投资的契约安排。有效的契约设计手段可以拓展契约自我实施的范围。在缔约实践中,公司与农户可以通过抵押(质押)条款、关系专用性投资等有效的契约设计安排,使得契约最大范围的自我实施、缔约效率得到提高和契约关系得到较为平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