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河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调剂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提出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跨市、县行政区域转让补充耕地指标的,一律通过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统一办理。《办法》明确,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旨在实现全省占补平衡需要和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