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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制度是对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的贯彻,对社会生活中普遍出现的预约合同进行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确立预约合同制度确有必要。本文阐述了预约合同的定义和特征,阐述了预约合同的效力的三种学说:必须磋商说、应当缔约说和内容决定说。并且根据预约合同的效力,进一步确定违反预约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