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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5月7日报道,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引起各界关注。草案提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建立个人财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而监察部门要定期对个人申报的财产等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据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在今年8月对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