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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在阅读教学目标中首次提出“感悟”这一概念,在多年的阅读教学过程中,笔者清晰地认识到了“感悟”对于学生阅读理解的重要性。“感悟”,是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通过对语言和语境的直观感受后,对言语对象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整体把握,获得的是言语的表面意义和隐含意义的总和,而且往往是模糊的,因此我们要做到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然而目前,学生的感悟主要是来自于课文情节的分析、推理,而不是来自于文体的直觉直感。如此的现状下,学生的感悟就是一种被动理解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