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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管)局,绥中县畜牧兽医局: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0)42号)要求,现将35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请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经营企业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有公布企业的产品,立即清缴销毁,并对经营假兽药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对故意经营假兽药或不说明假药来源、有意隐瞒生产厂家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