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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农地私有化改革确立了农地私有产权的合法地位,但是就农地能否买卖一直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使原有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职工所获得的只是写于“纸”上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的不可交易性使俄罗斯农地资源在改革初期并未得到合理的配置。2002年颁布的《俄罗斯农地流转法》为农地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农地流转数量在《俄罗斯农地流转法》颁布后不断增加。而后,俄罗斯又制定了与农地流转相关的地籍管理的法规,使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降低。上述法规的制定促进了俄罗斯农地流转,为俄罗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