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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是电信管制的最主要目标之一,所以美国1996年通信法对电信普遍服务的贡献者,贡献额的征收和分配等都作出出明确规定。同时,伴随电信技术的发展,美国原有普遍服务政策遇到了新问题,典型的是,Internet业务提供者是否应该承担普遍服务义务。文章基于美国1996年通信法对有关术语的定义,重点分析分析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