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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形形色色的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已经愈来愈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忧虑.但由于缺乏一项全面的综合性战略措施,国际社会对付国际犯罪的行动仍处在互不协调、各自为战的阶段,收效不大。因此,国际刑法学界近几十年来一直呼吁和致力于起草一部综合性的有关打击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的法典,将各国间在对付犯罪上的各种合作以法典或者公约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建立一个世界性的包括国际刑事法院以及区域刑事法庭在内的直接执行机构。本文拟就国际刑法学界在制定一项综合性战略措施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进展,作一些简单介绍。(一)关于国际犯罪的定义国际刑法界普遍认为,现代国际刑法创始于1815年旨在废除奴隶制的维也纳会议。自那时起,至今,已经制定了300多件有关国际实体刑法的国际文件。这些文件涉及以下国际犯罪:侵略、战争罪、非法使用武器、危害人类罪、种族灭绝、种族隔离、贩卖奴隶、非法进行人体实验、酷刑、海盗、绑架外交官及其他国际上受保护人员、劫持人质、劫持和破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