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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9月30日颁布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以下简作《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执行该《办法》,中国卫生法学会理论教育培训部携手海南省卫生法学会、海南医学院于2016年11月26-2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了《办法》学习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区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成员、从事生命伦理和卫生法学教学与研究的相关人员及律师等共计80余人接受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