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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决定开征耕地占用税,这是国家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开发建设农用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耕地占用税开征八年来,对控制乱占耕地,加强农业开发和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以及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笔者通过在基层的征收实践,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耕地占用税在征管中也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有:一、耕地占用税税负过轻,单位面积税额太低。现行的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就全国而言每平方米在l—10元之间(实际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