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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先澄清的概念 今年3月,国家信息标准委员会为“掌上电脑”作出了明确的定义,认为只要具备电子记事、计算、上网的功能之一的手持电子设备,都可以定义为掌上电脑。这个定义虽为不同功能的PDA产品之间持续很长时间的“名分之争”画上了句号,但“掌上电脑”一词也因此失去了作为划分PDA高、低端产品标准的意义。因为这个不清晰的定义不仅把原始的电子记事本当作了“掌上电脑”,而且计算器也荣幸地被划进了这个范围。而对于真正掌上电脑生产商来说,其产品并没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