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镇女青年的乡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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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岁以前,我都是耻于提及自己家乡的。
  家乡在这两年才从“县”变成了“区”,仿佛等待了有10年,人们才风光满满地给自己贴上“南京人”的标签——骨子里还是有些不认可。
  作为不知名的小县城,溧水自得其乐地存在了千百年。就像《桃花源记》里写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我小时候的生活大抵如此。我们在城镇的中心读书,周末便去乡野间浪。春天是山花烂漫;秋天是稻麦金黄;夏日三伏,孩子们“扑通、扑通”跳进池塘;三九严寒,大雪纷飞,冰冻三尺。
  四季在我心中是分明的,每个节气都有该吃的食物和该做的事。大人会教你:清明谷雨喝茶,九九重阳吃蟹。每逢大的节日,都有“瞻节”之俗,会有隆重的仪式,以及伴随相应含义的糕点和鲜食。



  小龙虾这种玩意儿在20年前还只是我们这些孩子的垂钓之物。从灶间偷偷抠一块肥肉,做成钓饵,站在村尾的池塘边钓虾,一站就是一下午。
  拎回来满满一桶的小龙虾,交给大人。他们负责剪、洗、炒,我们只负责吃最后上桌的美味。
  秦淮河的源头之一溧水河流经外婆家村口,一丛丛芦苇在风中摇啊摇、摆啊摆,像迎宾的侍卫,告诉我们假期到了,快到乡间来浪。我们常去村口的大桥下看淙淙的流水,数河上的运沙船。渔民们放好了网,我们调皮地把炮仗扔到河里,妄想炸出一条条鱼。有时候在河边捡到山芋,就用一堆乱石头搭起灶台,生个火烤。
  最爱的事就是野炊,不管烧的、烤的是什么,只要看到火升起来,就有一种莫名的喜悦。
  夏夜的星空是极美的。一大家子人躺在院子里的凉席上看点点繁星,摇着蒲扇,数着北斗七星,看著墙上断尾的壁虎,再杀几个从田间摘来的西瓜,安然吃掉。
  最热的时候,就躲在家里,坐在堂间,等着村子里有人叫卖冰棍。我不知道卖冰棍和卖油条的是不是同一个人,反正他们都骑着自行车,总是忽然出现。人们揣着一毛钱或两毛钱围上去,然后拿着食物散去。
  我很喜欢给外公剪头发的剃头匠,他带着自己的工具,总是很优雅。他把刷子、剪子在皮革上抖一抖,然后就给外公抹上满脸泡沫。
  下午静悄悄的,黑猫在堂间走来走去,我搬着板凳坐在旁边静静看着。每天都不会寂寞,因为广播里总在讲故事。


  生活的自给自足,不仅在于食物上,还有家居的方方面面——砍倒参天大树做家具,劈开竹子做藤椅,用河里捞的沙混水泥砌房子……人们生活起居所用的一切,几乎都来自山野间。
  我最怀念的是人们相聚时的气氛。不管是周末围坐打麻将,还是节日喜庆里忙闹的仪式感——擀面、和馅儿、包包子;用毛笔在红纸上写很多字,用筷子在糕点上点一点儿红;大锅大灶里蒸菜冒出来的热气,用纱布隔着端上桌。
  这不仅在过年时才有,在元宵、端午、中元、中秋,人们好像一直都以祭祀或者庆祝的名义,做着那些热热闹闹的事情。
  孩子们就在砧板、茶缸、煤炉、八仙桌之间窜来窜去,这里添一把柴火,那里偷一块切好的白斩鸡。反倒是正儿八经地坐上宴席后就享受不到那种缝隙间偷着乐的滋味了,小孩们嚼两块香肠、排骨,放下碗筷立马奔到田野里去了。
  我们对自然的感知,都不是从电视里看的,也不是大人告诉我们的,只是看着长辈们一天天挖荸荠、采菱角、摘西瓜、打枣子、搭葡萄架子,就懂得了各种自然的规则。
  婚礼、丧礼、祭祀,各种人情风俗,我们也都在真实的场面中习得。好像每一代人都有一个传道授业的老师,教导大家在活动的每个环节应该做怎样的事。


  渐渐地,随着老人的离去,这些事与物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仿佛是一夜之间,童年的记忆就被蒙上了一层纱,封存在土地里。想起来的时候,好像很远很远,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夏天的池塘里游过泳,在冬天的河上溜过冰。
  这两日去了一个被重新开发的村落参观游览,看见祠堂前搭起的社戏台子,小时候的记忆光影又哗啦啦地涌出来。
  夏天的夜晚,我们搬着板凳在乡间小路上行走,去隔了两个村庄的另一个村子,只为看一出戏。我记得那所有人团团围坐的热闹场景,黑咕隆咚中,哐锵哐锵,戏台上出现了光芒和音律,生旦净末丑就在小小的舞台上唱念做打起来。
  如今,它们都以另一种方式呈现出来——文化创意产业。专门设计的村落品牌标志,专业的宣传平台,池塘不再是普通的池塘,石头也不再是普通的石头。600年的老桂花树被人们津津乐道,刘氏祖姓也被追溯出源头……
  其实,我不怀疑村落被修复改造的意义,甚至有点儿感谢设计的人——在飞速奔跑之后,还有一小片地方,还原了我对童年的想象。
  曾几何时,我也在那样的池塘边柳树下看着大人们浣纱洗衣;曾几何时,我也在田垄上行走,看金黄的麦穗,还有在水里浮游的虫子。但父母都不记得我有这样的童年了。十几岁时我们搬去了城市,仿佛和乡野画上了一条界线。
  而我在参观游走的时候也明白了,那些热气腾腾的日子,已成了悠悠的过去。
  今日回想起来,一笔记下,像汩汩涌出的井水,清澈,又带着点儿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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