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纠纷的类型化分析

来源 :研究生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aokangti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婚内侵权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然而由于婚姻关系同时具有法律性、道德性和伦理性等性质,婚内侵权纠纷的处理往往需要兼顾多种因素以求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因为男尊女卑、夫妻一体主义的思想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再加上我国有关婚内侵权的法律尚不健全,导致该类纠纷难以得到妥善的解决。文章由婚内侵权纠纷的概述入手,梳理了我国婚内侵权责任的立法及研究现状,对现存婚内侵权纠纷加以类型化,旨在为未来我国婚姻立法中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其他文献
长期以来,人们忽视了韩非“法”思想中有一“无为”理论做基础,而只知“无为”与“术”的关系。事实上,韩非在改造道家“无为”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无为”法律观。韩
分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我国用工形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以网约工为代表的"平台+个人"的用工形式,区别于传统劳动关系;对我国劳动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
人权作为一种政治宣言在当代世界受到空前重视。人权概念最先诞生于西方资产阶级国家,传统中国社会虽未能产生这一概念,但与人权观念也并非不相容。儒家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与文
《合同法》第122条既是对责任竞合的规定,也是对加害给付的规定。由此,人为将加害给付与责任竞合联系在一起,责任竞合成为加害给付的救济方式。然而,竞合却无法完全解决加害给付
语文是最有灵性、最具活力、最具趣味的学科,因此,语文课堂理应成为学生的精神栖居地.而浪漫正是语文老师与学生最大的共通点,为此该文提出:浪漫语文浪漫教.语文教师应首先充
一、玩具型演示教具用于课堂教学的原由在当今信息化的社会中,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多种多样,对于知识的呈现也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方式。在科学实验中仅仅靠试管、烧瓶、烧杯、量筒
为应对我国《劳动法》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僵化规定,国家在2012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其中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