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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2001年在本县邮政局办理了整存整取业务,本金1万元,年息2.25%,3个月后李某不幸死于车祸,继承人也不知道此笔存款。今年2月李某的继承人李甲意外发现了存折,便到县邮政局要求取款,邮局却告知李甲此笔存款在2006年8月22日就已经被李某取走,并出示了李某办理挂失手续时出示的户口本复印件。经法院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