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
但是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骄傲
你看当人们走近你的时候
他们不知道谦卑得有些轻佻
像夏日的微风
像夏日的微风
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
因为我和你一样要得太多
除非你得到的又全部失去
……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
前几日,我的朋友Casper说到以前上海的夜场都喜欢用丝绒,有一段时间很多地方都有那种包着丝绒的卡座,而且,Park97的丝绒比Rojam的丝绒摸上去质地要好一些……
在一个有时有雨的湿漉漉的上海的夜晚,我们可以设想在一堆丝绒中有人大声地说着:小心你说话时的用词,别说你疯了,我们都不是疯了的人,我们是真实的人。马路上有很多疯了的人,但我们不是,我们不疯。我有理由相信,如果我们真的渴望,我们可以做任何一件想做的事情。我们只会得到我们想得到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你需要慢慢再次重复我所说的这句话。
说着话的这位年轻人,大约三十岁左右,他看上去是那种“内心随时会起风暴的怪人”。起初我们偶尔会在各种夜晚的场所碰到;他渐渐地越来越有名,他做的工作很酷,完成度很高,对当时的城市文化有影响力;再后来他开始陷入麻烦,可能是酒后跟人打架引起的,最后他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上海。
他曾在午夜开着古董跑车来到东大名路我家楼下,你完全不会想到那样一辆古董跑车会出现在上海。他开到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像是在上海的地方,也许是为了加油,就像开在两次崩溃之间,并且在某一些时刻,他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
他的脸、他的身材、他的声音、他的语调,在我看来都是比较标准的好看或者有趣,甚至是标准的奇怪,非常奇怪,有点抽象的,概念化的。比如,他说他曾经在上海遇见过那样的爱情,就是第二天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就是觉得去了月亮那里;然后为了记住记忆他又跟同样的人同样地约会了一次,然后第二天醒过来,觉得门的位置不对了,并且又一次只是记得“去了月亮那里”。他说这些的时候并不是喝醉了的时候。在大量的情绪和抽象的叙述中,偶尔有些细节会很触动我,通常是灵光一闪,比如他边开车边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在怕他开车,我应该怕吗?还是说我当时的表情是像李阳说的那种“有病的野生动物的表情”,或者那种也是李阳说的“神经过敏的放松”?
在他的事业和生活陷入扑朔迷离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在服用一种镇静类的药。那个漂亮的动物凶猛的独行者不见了。他居然有了肚子,脸也比以前肿了。他好像是有躁郁症,他说过曾经很多年吃躁郁症的药,后来好像不吃了。可是他怎么可能跟我说这些呢?那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跟他说话是件非常累的事情,因为他有强烈的希望你接受他观点听他倾诉的愿望。如果有别人理他的话可能我就躲掉了。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每次见到你我都很累。他居然立刻说其实我见到你也很累。有一次在官邸还是在Park97,我突然说我只是个nice girl。然后他非常响地说very nice girl!有一天早上我在YY’S看见他,我看到他漂亮的脸变得灰白而浮肿。我当时夸张地把他骂了一通,说了一堆我希望他可以珍惜自己之类的话。他好像被我骂得很高兴,他给我买了一罐啤酒,笑着跟我说:我给你买了一罐啤酒。
我不记得他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教我唱歌:Love love me do , I always be true……還有一次半夜他给我打电话说刚把床单都扔到窗外了。他说受不了上海的味道。他女朋友为此很生气。他一直是有一位美美的女朋友的,应该是上海人。在他们快要分手的阶段,我偶尔听到过一两次他说起她,好像听上去也不那么简单。
他在午夜以后接上我,开到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上海的地方,在某一些时刻,他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他在加油站的超市给自己买酒,我们准备去他家,他给我买了牛奶,因为我告诉他我不喝酒。后来他跟他的室友说:当我从超市出来看到这个女孩坐在车里等我的样子,我跟自己说她是那么好!
我的朋友Eric曾经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接到过我的求救电话,当时我让他去这位朋友家把我接出来送回家。第一次听Eric跟人说起这件事时,我发现我几乎已经完全忘了。Eric说他当时到了这位朋友家时,发现我自己躲在一间房间里,而我的这位朋友在客厅把一把扫把当吉他在弹。也许就是在那一次,我跟这位朋友说你应该把你的感觉都写下来。我跟他说:你为什么不把你的生活写下来呢?你那么有才华。那个公寓里有很多黑胶唱片,他有一位室友,可能是他当时唯一的朋友,他放黑胶唱片给我们听,他边放边说要管理我所有的事情,他说我必须所有的事情都听他的,他还说要做我的司机开车送我去书商那里签合同。
其实我不清楚他是否真的有写书的才华,但是他肯定有说话的才华。再说,我还能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从他的扑朔迷离中抽身而出吗?
但是我没想到他真的就写了!他特地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开始写作了。他说他写了几个字。听上去他非常兴奋。过了一些日子他打电话嘲笑着问我有多久没做爱了。他希望我一定要见见他,听他说说他的写作。又过了一些日子他打电话说他已经快写好了。这时我有点急了,因为我曾夸下海口说要为他介绍经纪人的。我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大致意思是要写对大家有意义的东西,要慢慢来,并且,通常出版社不会那么快决定是否出版一本书。他回过来说我的短信发过去的时候他的电脑突然死机丢了刚写的二十页。但他没有怪我,这不太像他的脾气。我跟他说我经常发生这种事情(其实不是的)。他回过来说:这是很好的一课。
他想读他的书给我听。我不想去他家,我也不想他来我家。他说他不想被熟人看到,于是我选了一个我们谁都没有去过的地方。我先到了复兴西路133号的一家小店,我在小店等他的时候买了一条三米长的围巾。然后我发现这家店有一个花园,可以在那里喝茶。我等了很久他才来。我出门接他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他就站在我旁边。我的意思是,再一次,我又认不出他了。他的脸上浮着一层灰白色,而且有些肿,戴着顶不像是他的帽子。眼神里有不安,像个受伤的被追杀的动物。
但是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骄傲
你看当人们走近你的时候
他们不知道谦卑得有些轻佻
像夏日的微风
像夏日的微风
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
因为我和你一样要得太多
除非你得到的又全部失去
……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
前几日,我的朋友Casper说到以前上海的夜场都喜欢用丝绒,有一段时间很多地方都有那种包着丝绒的卡座,而且,Park97的丝绒比Rojam的丝绒摸上去质地要好一些……
在一个有时有雨的湿漉漉的上海的夜晚,我们可以设想在一堆丝绒中有人大声地说着:小心你说话时的用词,别说你疯了,我们都不是疯了的人,我们是真实的人。马路上有很多疯了的人,但我们不是,我们不疯。我有理由相信,如果我们真的渴望,我们可以做任何一件想做的事情。我们只会得到我们想得到的,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你需要慢慢再次重复我所说的这句话。
说着话的这位年轻人,大约三十岁左右,他看上去是那种“内心随时会起风暴的怪人”。起初我们偶尔会在各种夜晚的场所碰到;他渐渐地越来越有名,他做的工作很酷,完成度很高,对当时的城市文化有影响力;再后来他开始陷入麻烦,可能是酒后跟人打架引起的,最后他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上海。
他曾在午夜开着古董跑车来到东大名路我家楼下,你完全不会想到那样一辆古董跑车会出现在上海。他开到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像是在上海的地方,也许是为了加油,就像开在两次崩溃之间,并且在某一些时刻,他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
他的脸、他的身材、他的声音、他的语调,在我看来都是比较标准的好看或者有趣,甚至是标准的奇怪,非常奇怪,有点抽象的,概念化的。比如,他说他曾经在上海遇见过那样的爱情,就是第二天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就是觉得去了月亮那里;然后为了记住记忆他又跟同样的人同样地约会了一次,然后第二天醒过来,觉得门的位置不对了,并且又一次只是记得“去了月亮那里”。他说这些的时候并不是喝醉了的时候。在大量的情绪和抽象的叙述中,偶尔有些细节会很触动我,通常是灵光一闪,比如他边开车边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在怕他开车,我应该怕吗?还是说我当时的表情是像李阳说的那种“有病的野生动物的表情”,或者那种也是李阳说的“神经过敏的放松”?
在他的事业和生活陷入扑朔迷离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在服用一种镇静类的药。那个漂亮的动物凶猛的独行者不见了。他居然有了肚子,脸也比以前肿了。他好像是有躁郁症,他说过曾经很多年吃躁郁症的药,后来好像不吃了。可是他怎么可能跟我说这些呢?那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跟他说话是件非常累的事情,因为他有强烈的希望你接受他观点听他倾诉的愿望。如果有别人理他的话可能我就躲掉了。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每次见到你我都很累。他居然立刻说其实我见到你也很累。有一次在官邸还是在Park97,我突然说我只是个nice girl。然后他非常响地说very nice girl!有一天早上我在YY’S看见他,我看到他漂亮的脸变得灰白而浮肿。我当时夸张地把他骂了一通,说了一堆我希望他可以珍惜自己之类的话。他好像被我骂得很高兴,他给我买了一罐啤酒,笑着跟我说:我给你买了一罐啤酒。
我不记得他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教我唱歌:Love love me do , I always be true……還有一次半夜他给我打电话说刚把床单都扔到窗外了。他说受不了上海的味道。他女朋友为此很生气。他一直是有一位美美的女朋友的,应该是上海人。在他们快要分手的阶段,我偶尔听到过一两次他说起她,好像听上去也不那么简单。
他在午夜以后接上我,开到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上海的地方,在某一些时刻,他重复地说着:别怕,我开车你别怕,我开得特别好。他在加油站的超市给自己买酒,我们准备去他家,他给我买了牛奶,因为我告诉他我不喝酒。后来他跟他的室友说:当我从超市出来看到这个女孩坐在车里等我的样子,我跟自己说她是那么好!
我的朋友Eric曾经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接到过我的求救电话,当时我让他去这位朋友家把我接出来送回家。第一次听Eric跟人说起这件事时,我发现我几乎已经完全忘了。Eric说他当时到了这位朋友家时,发现我自己躲在一间房间里,而我的这位朋友在客厅把一把扫把当吉他在弹。也许就是在那一次,我跟这位朋友说你应该把你的感觉都写下来。我跟他说:你为什么不把你的生活写下来呢?你那么有才华。那个公寓里有很多黑胶唱片,他有一位室友,可能是他当时唯一的朋友,他放黑胶唱片给我们听,他边放边说要管理我所有的事情,他说我必须所有的事情都听他的,他还说要做我的司机开车送我去书商那里签合同。
其实我不清楚他是否真的有写书的才华,但是他肯定有说话的才华。再说,我还能有更好的办法让自己从他的扑朔迷离中抽身而出吗?
但是我没想到他真的就写了!他特地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开始写作了。他说他写了几个字。听上去他非常兴奋。过了一些日子他打电话嘲笑着问我有多久没做爱了。他希望我一定要见见他,听他说说他的写作。又过了一些日子他打电话说他已经快写好了。这时我有点急了,因为我曾夸下海口说要为他介绍经纪人的。我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大致意思是要写对大家有意义的东西,要慢慢来,并且,通常出版社不会那么快决定是否出版一本书。他回过来说我的短信发过去的时候他的电脑突然死机丢了刚写的二十页。但他没有怪我,这不太像他的脾气。我跟他说我经常发生这种事情(其实不是的)。他回过来说:这是很好的一课。
他想读他的书给我听。我不想去他家,我也不想他来我家。他说他不想被熟人看到,于是我选了一个我们谁都没有去过的地方。我先到了复兴西路133号的一家小店,我在小店等他的时候买了一条三米长的围巾。然后我发现这家店有一个花园,可以在那里喝茶。我等了很久他才来。我出门接他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他就站在我旁边。我的意思是,再一次,我又认不出他了。他的脸上浮着一层灰白色,而且有些肿,戴着顶不像是他的帽子。眼神里有不安,像个受伤的被追杀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