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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具有两重性,即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据文献报道,我国每年有260万人因ADR住院,其中19.2万人死亡。医院开展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对药物的安全性评价和临床合理用药具有重要意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2004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及ADR监测机构的职责,确立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定报告和监测责任。现结合我院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践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