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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企业并购中社会保障的概念出发,揭示了我国企业兼并中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参考日本、美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兼并中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制基础上,运用比较分析法、分析归纳法等研究方法,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兼并中社会保障规制的建议。提出以下观点:企业兼并中社会保障立法体系模式应由“多法并存”的分散立法模式走向“一法统驭多法”的立法模式;确立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和“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相结合的企业并购中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立法应明确我国企业并购中社会保障实施监控主体,同时完善其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