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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村提留款。村级农田水利设施和村道建设、山地综合开发、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严格实行“一事一议”的方法筹集。但如何做到既促进集体生产、又不影响公益事业的兴办,也不增加农民的负担。本文结合屏南县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就农村“一事一议”中筹资筹劳的做法与今后应注意的问题做粗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