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黄庭坚于崇宁二年(1103年)接到除名羁管宜州(今广西宜山县)的谪命,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夜启程前往宜州,次年三月十四日达湖南永州时,将家眷留在女婿李彦明知县家里,约于四月初八、九南下全州,经桂林而后到宜州。清代谢启昆《粵西诗载》卷二十二录有黄庭坚《镡江即事》诗一首。浔江在藤县境内一段称镡江。据此,则黄庭坚去宜州是水路:全州——湘江——漓江——桂江,至梧州溯浔江而上黔江、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