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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了《装于立即收缴封存等五种书的通知》,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的图书的通知》(新出图字第338号)的有关规定,认定《中国法轮功》(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转法艳》(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转法轮(卷二)》(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法轮大法义解》(长春出版社出版).《神通大法——李洪志和中国法轮功》(沈阳出版社出版)五种书借传授练功之名,宣扬迷信及伪科学.决定立即于以收缴.封存,不得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