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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上通过了杭州《关于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审议稿)(以下称〈若干意见〉),计划到2015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具有杭州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若干意见》在鼓励科技科技成果入股创办企业、建立创新成果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人才激励力度更大科研创新也有“名分”、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及资金扶持转为间接为主力求凸显杠杆作用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