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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省委党校在落实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纠纷中,高峣村14户农民提出申诉说“高峣原进修部建房用地拆了他们的老围墙,占地7.768亩,没有办理征地手续,要按现地价每亩4万元赔偿损失”。经办事人员估算,为这场土地纠纷要赔偿农民30多万元。怎么办呢?只有先到档案科查找当年征地的原始凭证。经查,在五十年代的基建档案里,有一份1956年9月26日经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县第六区碧鸡乡人民政府、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