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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建筑物的破坏是造成地震灾害的主要原因。现有建筑有些未考虑抗震设防,有些虽然考虑了抗震,但与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的规定相比,并不能满足相应的设防要求。1977年以来建筑抗震鉴定、加固的实践和震害经验表明,对现有建筑进行抗震鉴定,并对不满足鉴定要求的建筑采取适当的抗震对策,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