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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时,我遇见了他。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我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或是自欺欺人,或是自甘堕落,或是自卑得无法见人……我感谢他,用尽我一生的感谢。
或许,每个人都尝过从一个集体到另一个集体时那种暂时的孤单吧,但是我的尤其严重。12岁那年,我转学到这个城里的学校。从乡下的小土屋到城市的高楼,我的自卑是无以伦比的。
这是市里的一所重点中学。市里的孩子,大都自傲,于是,当我穿着哥哥退下来的衣服,背着由旧布头拼成的小书包出现在那些孩子面前时,他们大都对我露出嘲讽的表情。集体中的个体,是完全没有自我的,我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为那些骄傲孩子的戏弄对象。他们偷偷地在我的书包上画小人儿,在我的由装针剂的盒子改装的文具盒上扎小洞。
自尊不允许我迁就他们。要知道,在乡下,我的学习成绩数一数二,在同学中间,我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我有父亲在城里工作,我的衣服在同学中还算是有新意的。但是在这里,在这些尖子生云集的地方,无论是我的学习还是我的着装都成了他们嘲笑的对象。
老师总是喜欢学习好的孩子,尽管事实证明,那些学习好的孩子往往见到老师大都没有打招呼的习惯。老师很少关心到我,于是,我更加自卑。我不愿意迁就他们的惟一方式就是远离。
一开始,我总是高高地举起手来,试图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后来,这种积极性被老师一次次略带轻蔑的眼光给打消了,我干脆沉默寡言起来。我越来越害怕这个环境。
但是即便是怕,我也不可能露出我的怯懦,于是我学会逃避。我学会了逃课,班上虽然管得严,但我于班级来说,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小人物的消失当然不会有人关注。起初是一个月中我能有两三节课不去,反正也轮不到我回答问题。慢慢地,我越来越大胆,有时一天就能有一半的课不上。
现在想起,我甚至恨不得伸出手去安抚一下当年的我——那个可怜的孩子。我没有朋友,逃课之后,只能一个人踱到操场上,在那里故作深沉状,其实心里孤单无比。我围着操场兜圈子,直到快下课才悄悄躲进厕所,怕老师们看到我。
他或许就是那个时候注意到我的。他是个敲钟人,是学校雇来的临时工,还在值班室里卖些学生用具及水作为补贴。每天,我都能看到他匆匆从校门口的值班室里出来,然后跑向学校的那口大钟。学校的钟很有名,是市里的重点文物。也许是要体现重点中学的特点吧,所以一直用敲钟作为学生上下课的提醒方式。
他可能是在我逃课一个月之后注意到我的,因为每当他从值班室出来,我都会习惯性地跑到厕所。起初,他可能觉得奇怪,甚至可能会觉得我并不是学校里的学生,所以他也没有过问,但是后来,他在一件事中明白了真相。
那是一次下课后,那一节我没有逃课,攥着爸爸给的几角钱,去校门口买水喝。这时,几个同班的同学也在那里买水喝,本来我排在最前,但是却有一个急于喝水的女同学,非常蛮横地挤了我一下:“走开,乡巴佬!”其实,当时的他们也许并无太多蔑视的意思,一半是对这个称谓的好奇罢了。
已经习惯了不与他们争战的我,默默地站到一边。说实在的,这种委屈受多了,也就不觉得委屈了。等他们喝完,我才小心地走过去,递钱给他。
他给我打水,眼睛却看向我,似曾相识的眼神:“你,和他们是同学?”
我点点头,一口气喝完了水。这节课,我又要逃课。喝完了水,我首先要躲到厕所里去的。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明白,又小心地问我:“你是乡下来的?”
我不敢再回答他,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告诉我,他知道得越少越好。我甚至天真地想,他也可能会看不起我,因为我学习不好,我是乡下来的。我拒绝回答他,放下杯子,就往厕所里跑去。
上课了,我悄悄地从厕所里溜出来,来到空无一人的操场,心里想,这又是一个难熬的45分钟。我假装深沉,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那些同学已将我伤得太深。我甚至想回去告诉父亲,我不想在这里上学了,哪怕让我去一个很小的学校,只要能融到同学之中,我也无所谓。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头,温暖而轻快,带着家长对孩子的那种宠爱。我惊奇地回过头去,是他。
“你怎么不上课?”他的眼睛直盯我。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半天,只说了个自己也觉得成不了理由的理由:“我,我肚子疼。”
他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厚实而温暖。
“那就陪叔叔在这里走走吧。”他拉着我的手,慢慢地在操场上兜圈子。说实在的,当时我确实有点儿害怕,他完全有可能告诉我的老师和校长的,那会让我在众人面前更加难堪。
他给我讲他的故事。他当兵的时候,在他们班里是个子最小的一个,许许多多战友都看不起他。他一开始甚至想,既然永远比不上别人了,干脆就谁也别接触。但是后来,在一次军容比赛中,他叠的被子得了第一,从那之后,他便再也不会看不起自己。
说实在的,他的故事我真的听不懂,毕竟那时,我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快下课时,他蹲下身子,对我说:“我知道你委屈,但是你要记住,你同样是一个学生,没有理由比他们差。”
这句话我听懂了,12岁的我第一次为了一句话而认真地思考。那种眼光,直到今天,我依然忘不了,那里面似乎能包容、理解我的所有委屈与不安,还有一种沉甸甸的信任。我隐约认为他的意思是:我不能再躲到厕所里。
他跑去拿长杆敲钟,我跟在他的身后,他将那根长杆挂在铃芯的那根铁丝上,然后对我说:“你来拉!”
要知道在当时,多少孩子都想拉一下那个圆圆的铃芯,在孩子们的眼睛里,那简直就是一种权威。我使足力气,敲响了第一下,第二下。
这是下课铃,我看到教学楼里跑出许多同学来。跑得快的同学,在我没有敲完钟的时候,就到了操场上,他们用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看着我身边微笑着的他。我更加用力地拉动手里的长杆。开始有同学对我指指点点,口里小声地说:“杜晓进,是杜晓进,他在敲钟!”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楚了,但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逃过课,我学会了尽力以自己的成绩来融入这个集体,来赢得他们的尊重。
12岁那年,是他教会了我第一次认识自己,不再逃避。
去年,以前的班主任知道我现在出了几本书,而且在小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于是约我去以前的学校演讲。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已是近60岁的人了,但在学校里依旧做着敲钟的事。
他似乎认不出我来,犹豫着与我握手。当年的事,毕竟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沉淀出了不同的模样,他的与我的印记是那样的不同。在他看来,是件小事,而我则是带着感激的心态去看。我们对往事的不同回忆让我那位已经退了休的班主任哈哈大笑,他拍着我的肩很亲切地说:“晓进,经过了这么多年,你怎么可能记得清这么多事情呢?”
我记得,我真的记得。我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中,他的手依然温暖。如果手也有记忆的话,那么,它应该会想起,17年前,它拉过一个少年的手,给过那个委屈的少年十分渴望的温暖与自信。
或许,每个人都尝过从一个集体到另一个集体时那种暂时的孤单吧,但是我的尤其严重。12岁那年,我转学到这个城里的学校。从乡下的小土屋到城市的高楼,我的自卑是无以伦比的。
这是市里的一所重点中学。市里的孩子,大都自傲,于是,当我穿着哥哥退下来的衣服,背着由旧布头拼成的小书包出现在那些孩子面前时,他们大都对我露出嘲讽的表情。集体中的个体,是完全没有自我的,我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为那些骄傲孩子的戏弄对象。他们偷偷地在我的书包上画小人儿,在我的由装针剂的盒子改装的文具盒上扎小洞。
自尊不允许我迁就他们。要知道,在乡下,我的学习成绩数一数二,在同学中间,我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我有父亲在城里工作,我的衣服在同学中还算是有新意的。但是在这里,在这些尖子生云集的地方,无论是我的学习还是我的着装都成了他们嘲笑的对象。
老师总是喜欢学习好的孩子,尽管事实证明,那些学习好的孩子往往见到老师大都没有打招呼的习惯。老师很少关心到我,于是,我更加自卑。我不愿意迁就他们的惟一方式就是远离。
一开始,我总是高高地举起手来,试图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后来,这种积极性被老师一次次略带轻蔑的眼光给打消了,我干脆沉默寡言起来。我越来越害怕这个环境。
但是即便是怕,我也不可能露出我的怯懦,于是我学会逃避。我学会了逃课,班上虽然管得严,但我于班级来说,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小人物的消失当然不会有人关注。起初是一个月中我能有两三节课不去,反正也轮不到我回答问题。慢慢地,我越来越大胆,有时一天就能有一半的课不上。
现在想起,我甚至恨不得伸出手去安抚一下当年的我——那个可怜的孩子。我没有朋友,逃课之后,只能一个人踱到操场上,在那里故作深沉状,其实心里孤单无比。我围着操场兜圈子,直到快下课才悄悄躲进厕所,怕老师们看到我。
他或许就是那个时候注意到我的。他是个敲钟人,是学校雇来的临时工,还在值班室里卖些学生用具及水作为补贴。每天,我都能看到他匆匆从校门口的值班室里出来,然后跑向学校的那口大钟。学校的钟很有名,是市里的重点文物。也许是要体现重点中学的特点吧,所以一直用敲钟作为学生上下课的提醒方式。
他可能是在我逃课一个月之后注意到我的,因为每当他从值班室出来,我都会习惯性地跑到厕所。起初,他可能觉得奇怪,甚至可能会觉得我并不是学校里的学生,所以他也没有过问,但是后来,他在一件事中明白了真相。
那是一次下课后,那一节我没有逃课,攥着爸爸给的几角钱,去校门口买水喝。这时,几个同班的同学也在那里买水喝,本来我排在最前,但是却有一个急于喝水的女同学,非常蛮横地挤了我一下:“走开,乡巴佬!”其实,当时的他们也许并无太多蔑视的意思,一半是对这个称谓的好奇罢了。
已经习惯了不与他们争战的我,默默地站到一边。说实在的,这种委屈受多了,也就不觉得委屈了。等他们喝完,我才小心地走过去,递钱给他。
他给我打水,眼睛却看向我,似曾相识的眼神:“你,和他们是同学?”
我点点头,一口气喝完了水。这节课,我又要逃课。喝完了水,我首先要躲到厕所里去的。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明白,又小心地问我:“你是乡下来的?”
我不敢再回答他,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告诉我,他知道得越少越好。我甚至天真地想,他也可能会看不起我,因为我学习不好,我是乡下来的。我拒绝回答他,放下杯子,就往厕所里跑去。
上课了,我悄悄地从厕所里溜出来,来到空无一人的操场,心里想,这又是一个难熬的45分钟。我假装深沉,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那些同学已将我伤得太深。我甚至想回去告诉父亲,我不想在这里上学了,哪怕让我去一个很小的学校,只要能融到同学之中,我也无所谓。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头,温暖而轻快,带着家长对孩子的那种宠爱。我惊奇地回过头去,是他。
“你怎么不上课?”他的眼睛直盯我。
我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半天,只说了个自己也觉得成不了理由的理由:“我,我肚子疼。”
他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厚实而温暖。
“那就陪叔叔在这里走走吧。”他拉着我的手,慢慢地在操场上兜圈子。说实在的,当时我确实有点儿害怕,他完全有可能告诉我的老师和校长的,那会让我在众人面前更加难堪。
他给我讲他的故事。他当兵的时候,在他们班里是个子最小的一个,许许多多战友都看不起他。他一开始甚至想,既然永远比不上别人了,干脆就谁也别接触。但是后来,在一次军容比赛中,他叠的被子得了第一,从那之后,他便再也不会看不起自己。
说实在的,他的故事我真的听不懂,毕竟那时,我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快下课时,他蹲下身子,对我说:“我知道你委屈,但是你要记住,你同样是一个学生,没有理由比他们差。”
这句话我听懂了,12岁的我第一次为了一句话而认真地思考。那种眼光,直到今天,我依然忘不了,那里面似乎能包容、理解我的所有委屈与不安,还有一种沉甸甸的信任。我隐约认为他的意思是:我不能再躲到厕所里。
他跑去拿长杆敲钟,我跟在他的身后,他将那根长杆挂在铃芯的那根铁丝上,然后对我说:“你来拉!”
要知道在当时,多少孩子都想拉一下那个圆圆的铃芯,在孩子们的眼睛里,那简直就是一种权威。我使足力气,敲响了第一下,第二下。
这是下课铃,我看到教学楼里跑出许多同学来。跑得快的同学,在我没有敲完钟的时候,就到了操场上,他们用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看着我身边微笑着的他。我更加用力地拉动手里的长杆。开始有同学对我指指点点,口里小声地说:“杜晓进,是杜晓进,他在敲钟!”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楚了,但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逃过课,我学会了尽力以自己的成绩来融入这个集体,来赢得他们的尊重。
12岁那年,是他教会了我第一次认识自己,不再逃避。
去年,以前的班主任知道我现在出了几本书,而且在小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于是约我去以前的学校演讲。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已是近60岁的人了,但在学校里依旧做着敲钟的事。
他似乎认不出我来,犹豫着与我握手。当年的事,毕竟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沉淀出了不同的模样,他的与我的印记是那样的不同。在他看来,是件小事,而我则是带着感激的心态去看。我们对往事的不同回忆让我那位已经退了休的班主任哈哈大笑,他拍着我的肩很亲切地说:“晓进,经过了这么多年,你怎么可能记得清这么多事情呢?”
我记得,我真的记得。我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中,他的手依然温暖。如果手也有记忆的话,那么,它应该会想起,17年前,它拉过一个少年的手,给过那个委屈的少年十分渴望的温暖与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