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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心理咨询行业的迅猛发展,职业伦理问题日渐凸显,心理咨询师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助人能力,也要具备良好的伦理实践能力。然而,我国心理咨询伦理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职业伦理规范尚未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高校,咨询师的多重角色和咨询对象的特殊性使高校心理咨询师经受着诸多的伦理挑战。作为一名高校心理咨询师,思考高校心理咨询情境中的保密困境,探索具体的、可行的处理保密困境方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能,并为建立高校心理咨询伦理准则提供思路。
关键词: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咨询伦理准则;保密困境
中图分类号:G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286-02
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助人工作,咨询师掌握的理论、技术与方法一直是行业培训和督导活动的核心。随着伦理问题的日益凸显,心理学界对伦理问题的关注持续升温,美国心理学会(APA)于1953年颁布了第一部伦理学规范,前后对其进行了9次修订;2007年,中国心理学会颁布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治疗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1】(以下简称“《伦理守则》”),要求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具备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品质,心理咨询伦理主要包括专业关系,隐私权与保密性,职业责任,心理测量与评估,教学、培训和督导,研究和发表,伦理问题处理七个方面,但该《伦理守则》受众和影响力十分有限,目前只对中国心理学会会员、中国心理咨询师注册系统成员具有约束力,同时发现有些问题无法依靠伦理准则解决,伦理准则缺乏针对某些特定情境(如高校心理咨询)的明确、具体、细化的操作规范,这使得其在高校心理咨询的应用实践中充满挑战。例如高校心理咨询师一方面是专业的助人者,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咨询师的双重角色常使他们面临打破保密的尴尬处境,也削弱了其工作的有效性。笔者于2015年在某高校随机抽取了1800名学生,调查大学生对学校心理咨询的态度,结果显示32%的学生担心咨询师将自己私人化的信息泄露给老师或同学,倾向于求助校外的心理咨询机构;前来求助的学生中(以下简称“来访者”)也有部分因担心信息泄露,不能充分袒露心声,由此可见伦理问题不可小觑,稍不慎就会严重阻碍心理咨询的效果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发展,探索在高校心理咨询情境中处理保密困境的具体、可行的方法显得迫切而重要。
一、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及保密例外
保密作为一个伦理概念,是指咨询师有义务尊重来访者的隐私,并向来访者保证其在咨询过程中表达的信息(如未征得来访者同意)不会向外界透露【2】。保密既体现了咨询师对来访者隐私权的尊重,又是建立信任、安全的咨询关系的基础,对咨询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保密框架下,来访者可以自由表露、深入探索他们自身或关系中有问题或造成痛苦的方面,而这些如果在咨询之外为人所知,可能会造成尴尬或伤害。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作为一名来访者,无意中听到你的咨询师在公共场合与他人谈起你在咨询中透露的私人化信息,你的感受是什么?你是否还会继续信任这位咨询师甚至这家咨询机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保密准则一旦被打破,将会对咨询关系造成毁灭性的影响,通常意味着关系的破裂甚至咨询活动的结束,对来访者产生的伤害也不言而喻,但这并不表示咨询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守口如瓶,当来访者在咨询中表达出伤害自己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意图时,咨询师有责任提醒、告知有关人员,这一点在《伦理守则》中也有非常清晰的界定,即以下三种情况属于保密例外,第一,咨询师判断来访者有伤害自己(自杀、自残)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第二,咨询师判断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病并可能危及他人时;第三,法律要求咨询师披露来访者的心理状况时【1】。
二、高校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困境
在高校心理咨询中,咨询的对象为大学生,虽然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他们缺乏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及合理应对危机的技巧,高校对大学生仍具有一定程度的监管义务和引导责任,家长对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具有知情权和监管权。当来访者的危险情况不太确定时,保密显得困难而复杂,咨询师常常发现自己所面临的情形无法套用现有的伦理规范,从而陷入保密困境。
(一)咨询师的角色冲突导致的保密困境。
高校心理咨询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务于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目前,我国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大都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工作也必须满足学校管理的需要,尤其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需要,高校心理咨询师被赋予了教育者、管理者的角色,他们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全面掌控,从思想行为、道德规范等方面要求学生,对学生触犯校纪校规、考试舞弊、校外同居等问题的处理与一般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同,偏重于行为矫正和更多的价值干预,也常常面临打破保密的困境【3】。
(二)来访者的问题性质导致的保密困境。
1.处于心理疾病康复期的来访者。
学生因心理疾病(神经症、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发作住院治疗,症状缓解后回到学校,学院领导、辅导员关心学生的康复情况,一般情况下会将学生转介至心理咨询中心,由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学院领导常常希望咨询师定期汇报学生的心理状况,以增进对学生的了解,方便与家长沟通,咨询师在向领导汇报时很难做到不透露学生的隐私,有些学院领导甚至将咨询师汇报的信息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干部,以便他们密切监控这类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不能承担自身行为后果的来访者。
当来访者因失恋、未婚先孕、同性恋、上当受骗、不良借贷等问题产生极大心理困扰时,咨询师评估来访者思想思想欠成熟,处事极端,不能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可能会发生无法预知的危险,咨询师出于对学生安全和利益的保护,需要在一定程度内告知家长、老师和好友相关情况,取得他们的配合,争取尽量多的力量和资源帮助来访者更合理的解决问题,但在此过程中咨询师毫无疑问已经泄露了来访者的大量信息,以下列举了一些产生保密困境的具体情境。 案例一:来访者S是一名大二女生,前来咨询的时候情绪几近崩溃,她与一名已婚人士恋爱,最近发现自己已经怀孕,男朋友在得知此事后,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彻底失去了联系,来访者不敢告知家长和老师,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案例二:来访者W在咨询中透露自己最近在准备申请一项专利,相关人员承诺一旦申请成功有丰厚的奖励,咨询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判断来访者是被金钱迷惑了双眼,受骗的可能性很大,但来访者不接受咨询师的观点。
案例三:来访者P与女朋友分手半年多,最近女朋友有了新恋情,来访者得知后心生怨恨,在咨询中透露要实施报复,先将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传到网上,看看前女友的反应,再采取下一步行动,咨询师询问下一步行动是什么,来访者表示还没有想好,但是一定不会让前女友好过。
案例四:来访者因追求奢侈的生活,通过网络不正当途径借贷买Iphone手机、名牌服饰等欠下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近期遭贷款公司威胁。
3.处于心理危机中的高风险来访者。
心理危机干预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学生不因心理问题而导致意外身亡甚至是高校评估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心理危机干预侧重于完善预警体制和如何免责等问题,学生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尊重。当咨询师的工作对象是处于心理危机中的来访者,咨询师无法判断来访者在应激状态可能会做出的失控行为,但又不能24小时对来访者进行监控,这时需要行政领导及辅导员、同学介入,确保学生安全,那么,咨询师在向行政领导和辅导员汇报相关情况时,也难以对来访者的信息进行保密。
三、高校心理咨询师处理保密困境的策略
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局限性大于一般心理咨询,现有的伦理准则难以适应高校复杂多变的情况,因此高校心理咨询师应灵活运用现有的伦理规范,探索适合高校实际的保密困境处理方法,树立心理咨询工作的良好口碑。
(一)出台具有高校特色的伦理守则。
高校心理咨询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咨询,咨询师作为学校雇员,必须履行行政管理职责,难以做一名“纯粹”的心理咨询师,因此高校的伦理准则也应该具有特殊性,美国有专门的学校心理咨询协会,制定了针对学校心理咨询人员的伦理守则,明确规定了学校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内容,我国心理卫生协会也应该结合国内的法治环境、文化背景、专业发展水平等对高校心理咨询的伦理问题进行本土化研究。
(二)利用知情同意处理保密困境。
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会在首次咨询时与来访者详细探讨保密的问题,这一点对于高校心理咨询师来说尤为重要,除了告知来访者保密例外的三种情况,咨询师还可以向来访者说明,当其出现心理危机或自身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时,咨询师可以告知家长和老师等有监管责任的第三方,以确保来访者的生命安全,并征求来访者的同意。在有些情况下,例如涉及未婚先孕、堕胎、同性恋等,来访者坚决反对咨询师将这部分信息告知他人,突破保密意味着关系的破裂,有些来访者甚至以死威胁,咨询师应该尊重来访者的决定,但可以从保护来访者人身安全的角度,与其讨论可以透露哪些信息以争取更多的力量和资源,帮助来访者更好的度过难关。总之,关于保密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咨询中进行充分讨论,这样即使打破保密也不会破坏咨询关系。
(三)高校咨询师需加强专业督导,提升职业自信。
有研究表明【4】,高校心理咨询师大多是具有临床心理咨询学士、硕士学位的应届生,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在校期间从未接受过伦理的培训,出现随便与家人或同事谈起来访者的事情,在公开场合拿来访者的事情做谈资,不经来访者同意录音、录像,不能妥善保管咨询记录等行为,导致来访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另外,对于具有高风险的来访者,缺乏经验的咨询师常常显得自信心不足,对咨询关系和咨询效果的怀疑导致他们过高的估计来访者的风险,经常在危险不会发生的情境中,将来访者的信息过早透露给其他人员。因此,高校心理咨询师应该不断接受专业督导,具备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处理好自身的焦虑,才能正确判断在何种情境下、向谁、透露何种信息。
(四)弥补打破保密带来的消极影响,营造安全、支持和接纳的氛围。
咨询师在打破保密前必须谨慎考虑所有可能性,尽量透露最少信息,争取最大支持。在向家长和老师透露来访者的某些信息(如堕胎)时,首先要求他们不得扩散,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其次要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家长的想法和下一步的打算,引导家长积极面对并给孩子以支持和接纳,避免责骂和歧视孩子;还要与知情的老师沟通,要求老师不得因此忽视来访者,给予更多关注和帮助。咨询师为来访者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让来访者重拾生活信心的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保密不仅仅是一个伦理行为,它是一项复杂的伦理决策,建立在咨询师对来访者充分了解、全心全意为来访者考虑,争取来访者利益最大化,避免来访者受到伤害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咨询师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进行清晰、准确的界定,同时咨询师能够详细分析决策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以及如何消除消极影响,实施对来访者最有利的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伦理守则制定工作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一版)[J]. 心理学报,2007.
[2]周司丽、侯志瑾、姚莹颖。中国心理咨询/治疗中有关保密研究的文献回顾。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2.
[3]毕玉芳.高校心理咨询伦理的困境与对策[J]. 心理辅导,2014.
[4]卓潇,姚本先,何元庆,杨子,康少军.学校心理咨询伦理现状的质性研究[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1.
[5]赵静波,季建林.美国心理治疗和咨询的伦理学规范及其管理[J].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
[6]候志瑾.心理咨询的伦理与实践[B].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孙维燕,女,助教,1987年1月,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临床治疗与心理咨询方向硕士研究生,现任湖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
关键词: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咨询伦理准则;保密困境
中图分类号:G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286-02
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助人工作,咨询师掌握的理论、技术与方法一直是行业培训和督导活动的核心。随着伦理问题的日益凸显,心理学界对伦理问题的关注持续升温,美国心理学会(APA)于1953年颁布了第一部伦理学规范,前后对其进行了9次修订;2007年,中国心理学会颁布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治疗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1】(以下简称“《伦理守则》”),要求心理咨询与治疗从业者具备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品质,心理咨询伦理主要包括专业关系,隐私权与保密性,职业责任,心理测量与评估,教学、培训和督导,研究和发表,伦理问题处理七个方面,但该《伦理守则》受众和影响力十分有限,目前只对中国心理学会会员、中国心理咨询师注册系统成员具有约束力,同时发现有些问题无法依靠伦理准则解决,伦理准则缺乏针对某些特定情境(如高校心理咨询)的明确、具体、细化的操作规范,这使得其在高校心理咨询的应用实践中充满挑战。例如高校心理咨询师一方面是专业的助人者,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咨询师的双重角色常使他们面临打破保密的尴尬处境,也削弱了其工作的有效性。笔者于2015年在某高校随机抽取了1800名学生,调查大学生对学校心理咨询的态度,结果显示32%的学生担心咨询师将自己私人化的信息泄露给老师或同学,倾向于求助校外的心理咨询机构;前来求助的学生中(以下简称“来访者”)也有部分因担心信息泄露,不能充分袒露心声,由此可见伦理问题不可小觑,稍不慎就会严重阻碍心理咨询的效果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发展,探索在高校心理咨询情境中处理保密困境的具体、可行的方法显得迫切而重要。
一、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及保密例外
保密作为一个伦理概念,是指咨询师有义务尊重来访者的隐私,并向来访者保证其在咨询过程中表达的信息(如未征得来访者同意)不会向外界透露【2】。保密既体现了咨询师对来访者隐私权的尊重,又是建立信任、安全的咨询关系的基础,对咨询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保密框架下,来访者可以自由表露、深入探索他们自身或关系中有问题或造成痛苦的方面,而这些如果在咨询之外为人所知,可能会造成尴尬或伤害。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作为一名来访者,无意中听到你的咨询师在公共场合与他人谈起你在咨询中透露的私人化信息,你的感受是什么?你是否还会继续信任这位咨询师甚至这家咨询机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保密准则一旦被打破,将会对咨询关系造成毁灭性的影响,通常意味着关系的破裂甚至咨询活动的结束,对来访者产生的伤害也不言而喻,但这并不表示咨询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守口如瓶,当来访者在咨询中表达出伤害自己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意图时,咨询师有责任提醒、告知有关人员,这一点在《伦理守则》中也有非常清晰的界定,即以下三种情况属于保密例外,第一,咨询师判断来访者有伤害自己(自杀、自残)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第二,咨询师判断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病并可能危及他人时;第三,法律要求咨询师披露来访者的心理状况时【1】。
二、高校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困境
在高校心理咨询中,咨询的对象为大学生,虽然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但他们缺乏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及合理应对危机的技巧,高校对大学生仍具有一定程度的监管义务和引导责任,家长对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具有知情权和监管权。当来访者的危险情况不太确定时,保密显得困难而复杂,咨询师常常发现自己所面临的情形无法套用现有的伦理规范,从而陷入保密困境。
(一)咨询师的角色冲突导致的保密困境。
高校心理咨询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务于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目前,我国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大都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工作也必须满足学校管理的需要,尤其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需要,高校心理咨询师被赋予了教育者、管理者的角色,他们要对学生的思想行为进行全面掌控,从思想行为、道德规范等方面要求学生,对学生触犯校纪校规、考试舞弊、校外同居等问题的处理与一般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同,偏重于行为矫正和更多的价值干预,也常常面临打破保密的困境【3】。
(二)来访者的问题性质导致的保密困境。
1.处于心理疾病康复期的来访者。
学生因心理疾病(神经症、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发作住院治疗,症状缓解后回到学校,学院领导、辅导员关心学生的康复情况,一般情况下会将学生转介至心理咨询中心,由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学院领导常常希望咨询师定期汇报学生的心理状况,以增进对学生的了解,方便与家长沟通,咨询师在向领导汇报时很难做到不透露学生的隐私,有些学院领导甚至将咨询师汇报的信息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干部,以便他们密切监控这类学生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不能承担自身行为后果的来访者。
当来访者因失恋、未婚先孕、同性恋、上当受骗、不良借贷等问题产生极大心理困扰时,咨询师评估来访者思想思想欠成熟,处事极端,不能承担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可能会发生无法预知的危险,咨询师出于对学生安全和利益的保护,需要在一定程度内告知家长、老师和好友相关情况,取得他们的配合,争取尽量多的力量和资源帮助来访者更合理的解决问题,但在此过程中咨询师毫无疑问已经泄露了来访者的大量信息,以下列举了一些产生保密困境的具体情境。 案例一:来访者S是一名大二女生,前来咨询的时候情绪几近崩溃,她与一名已婚人士恋爱,最近发现自己已经怀孕,男朋友在得知此事后,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彻底失去了联系,来访者不敢告知家长和老师,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案例二:来访者W在咨询中透露自己最近在准备申请一项专利,相关人员承诺一旦申请成功有丰厚的奖励,咨询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判断来访者是被金钱迷惑了双眼,受骗的可能性很大,但来访者不接受咨询师的观点。
案例三:来访者P与女朋友分手半年多,最近女朋友有了新恋情,来访者得知后心生怨恨,在咨询中透露要实施报复,先将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传到网上,看看前女友的反应,再采取下一步行动,咨询师询问下一步行动是什么,来访者表示还没有想好,但是一定不会让前女友好过。
案例四:来访者因追求奢侈的生活,通过网络不正当途径借贷买Iphone手机、名牌服饰等欠下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近期遭贷款公司威胁。
3.处于心理危机中的高风险来访者。
心理危机干预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学生不因心理问题而导致意外身亡甚至是高校评估心理咨询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心理危机干预侧重于完善预警体制和如何免责等问题,学生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尊重。当咨询师的工作对象是处于心理危机中的来访者,咨询师无法判断来访者在应激状态可能会做出的失控行为,但又不能24小时对来访者进行监控,这时需要行政领导及辅导员、同学介入,确保学生安全,那么,咨询师在向行政领导和辅导员汇报相关情况时,也难以对来访者的信息进行保密。
三、高校心理咨询师处理保密困境的策略
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局限性大于一般心理咨询,现有的伦理准则难以适应高校复杂多变的情况,因此高校心理咨询师应灵活运用现有的伦理规范,探索适合高校实际的保密困境处理方法,树立心理咨询工作的良好口碑。
(一)出台具有高校特色的伦理守则。
高校心理咨询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咨询,咨询师作为学校雇员,必须履行行政管理职责,难以做一名“纯粹”的心理咨询师,因此高校的伦理准则也应该具有特殊性,美国有专门的学校心理咨询协会,制定了针对学校心理咨询人员的伦理守则,明确规定了学校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内容,我国心理卫生协会也应该结合国内的法治环境、文化背景、专业发展水平等对高校心理咨询的伦理问题进行本土化研究。
(二)利用知情同意处理保密困境。
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会在首次咨询时与来访者详细探讨保密的问题,这一点对于高校心理咨询师来说尤为重要,除了告知来访者保密例外的三种情况,咨询师还可以向来访者说明,当其出现心理危机或自身无法承担的严重后果时,咨询师可以告知家长和老师等有监管责任的第三方,以确保来访者的生命安全,并征求来访者的同意。在有些情况下,例如涉及未婚先孕、堕胎、同性恋等,来访者坚决反对咨询师将这部分信息告知他人,突破保密意味着关系的破裂,有些来访者甚至以死威胁,咨询师应该尊重来访者的决定,但可以从保护来访者人身安全的角度,与其讨论可以透露哪些信息以争取更多的力量和资源,帮助来访者更好的度过难关。总之,关于保密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咨询中进行充分讨论,这样即使打破保密也不会破坏咨询关系。
(三)高校咨询师需加强专业督导,提升职业自信。
有研究表明【4】,高校心理咨询师大多是具有临床心理咨询学士、硕士学位的应届生,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在校期间从未接受过伦理的培训,出现随便与家人或同事谈起来访者的事情,在公开场合拿来访者的事情做谈资,不经来访者同意录音、录像,不能妥善保管咨询记录等行为,导致来访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另外,对于具有高风险的来访者,缺乏经验的咨询师常常显得自信心不足,对咨询关系和咨询效果的怀疑导致他们过高的估计来访者的风险,经常在危险不会发生的情境中,将来访者的信息过早透露给其他人员。因此,高校心理咨询师应该不断接受专业督导,具备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处理好自身的焦虑,才能正确判断在何种情境下、向谁、透露何种信息。
(四)弥补打破保密带来的消极影响,营造安全、支持和接纳的氛围。
咨询师在打破保密前必须谨慎考虑所有可能性,尽量透露最少信息,争取最大支持。在向家长和老师透露来访者的某些信息(如堕胎)时,首先要求他们不得扩散,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其次要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家长的想法和下一步的打算,引导家长积极面对并给孩子以支持和接纳,避免责骂和歧视孩子;还要与知情的老师沟通,要求老师不得因此忽视来访者,给予更多关注和帮助。咨询师为来访者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让来访者重拾生活信心的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保密不仅仅是一个伦理行为,它是一项复杂的伦理决策,建立在咨询师对来访者充分了解、全心全意为来访者考虑,争取来访者利益最大化,避免来访者受到伤害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咨询师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能够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进行清晰、准确的界定,同时咨询师能够详细分析决策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以及如何消除消极影响,实施对来访者最有利的决定。
参考文献
[1]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伦理守则制定工作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一版)[J]. 心理学报,2007.
[2]周司丽、侯志瑾、姚莹颖。中国心理咨询/治疗中有关保密研究的文献回顾。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2.
[3]毕玉芳.高校心理咨询伦理的困境与对策[J]. 心理辅导,2014.
[4]卓潇,姚本先,何元庆,杨子,康少军.学校心理咨询伦理现状的质性研究[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1.
[5]赵静波,季建林.美国心理治疗和咨询的伦理学规范及其管理[J].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
[6]候志瑾.心理咨询的伦理与实践[B].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孙维燕,女,助教,1987年1月,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临床治疗与心理咨询方向硕士研究生,现任湖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