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功能特定造法和挂钩谈判造法是国际知识产权造法的基本路径。议题挂钩存在于挂钩谈判造法形态中,挂钩谈判造法首先在贸易领域得到运用,20世纪中叶以后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在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议题挂钩有新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从多边体制扩展到双边体制、议题范围扩大到贸易、投资、人权、环境等更加广泛的领域。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挂钩谈判的利和弊,要兴利除弊,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