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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6年12月13日省农业厅出台了《福建省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制度,推进我省种养业废弃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切实提升种养业废弃物利用效率和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