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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行当言,“生、旦、净、末、丑’的表演,为中华戏曲舞台装点出气象万千。诸角排列中,“丑”虽居末位以“小”见称(小丑),其在梨园中却由来古老,地位不低,作用甚大。从性别文化学视角研究戏曲艺术,对于这“生”、“旦”之外的“丑”,是万万不可小视的;尤其是对其表演程式中所包含的性别文化意指,有必要从内在层面加以认识。下面,不妨从地方戏中拈取一例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