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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课程需要新型的教师。教师应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心灵的陶冶者、知识的启蒙者、智慧的开启者。以下是我在课改实践活动中对有关教师角色转变的点滴体会。
一、由知识的“传授者”变成课堂活动的“参与者”
传统的课堂教学过程一般是由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学生作业等几个环节构成,在教学方法上,重视讲授法、谈话法,师生交流是单向的,缺乏互动的交流过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直都扮演着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教学认真的教师,都设计了周密的教学过程,围绕教材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维,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的机会少,只是充当配角,往往教师感觉良好,学生却收获不多。要彻底扭转这种状况,教师必须转变角色,由知识“传授者”变为课堂活动的“参与者”。
“参与者”最容易成为学生的朋友。这个角色要求教师更新知识结构和教学理念,在课程改革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自己走进新课程提供最基本、最有力的保障。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信息互动交流,变“传话”为“对话”,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要“蹲下身子与学生对话”,“同学生一起成长”。这样,学生学习会更积极、更主动。
二、由知识的“灌输者”变成探索知识的“引导者”
以往的语文教学,注重系统传授学科知识,这往往使语文学习成为以复制系统知识为目的的流水型作业。这种机械化和程式化的操作过程,一方面将浑然天成的美文,肢解成时代背景、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和写作特点等若干大块,用心良苦地灌输给学生;另一方面脱离语境,孤立和片面地学习字、词、句、篇等语文知识,使知识难以构建有目的、有意义的学习主体。这种以教师为主导的知识技能的传输与训练,学习内容难、繁、偏、旧、过于专业,久而久之,导致学生对语文学科望而却步,丧失了学习的信心。
所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转变角色,由课程知识体系的“灌输者”变成学生探索知识的“引导者”,激发和尊重学生对课程新价值的创造。正如新课程标准所提出的:“阅读是学生的个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这样,就广度而言,个体的精神境界、个性品德和语文水准将得到完整地提升;就长度而言,个体以志趣为动力、以自主学习为习惯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将得到可靠地保证。
三、由严格按大纲要求被动授课的“执行者”变成根据新课标精神灵活、主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的“探索者”
以往教材的编写,具有既定性、凝固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教师作为课程的实践者,缺乏自主性、灵活性。有些教材内容不顾各地区的情况,没有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条件和文化的差异。教师只能按大纲的要求消极、被动、忠实地授课,部分课文很难产生预期的教学效果。按照《语文课程标准》,教师可以重组、优化教学内容,自主选择校内外多种课程资源,可以对课程的发展进行创造性研究。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必须与时俱进,在教学实践中,由严格按大纲要求被动授课的“执行者”变成根据新课标精神灵活、主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的“探索者”。
新课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育要让全体学生参与学习,使每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体现了新课标以人为本的特性。它没有沿袭罗列具体知识点的方法,而是制订导向性的内容标准,提出一些具体的教学建议,帮助教师引导学生向课程标准要求的方向发展。不同地区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选择和采纳这些教学活动建议,甚至还可以自己创建新的教学活动方式,使教学活动更加灵活,更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由学科成绩的“裁判者”变成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传统的课程评价,片面强调甄别和选拔功能,只重视结果评价,不重视过程评价。教师扮演着终结性和唯一性的课程“裁判者”,学生没有发言权。要改变这种错误的评价观,教师必须由学科成绩的“裁判者”变成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评价不是目的,促进学生学习才是目的。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根据学生的潜力、个性,分别进行鼓励和引导,使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张扬。即使学生水平不高,教师也要找出其闪光点。特别注意不要以成人的眼光看待学生,否则学生会逐渐失去对语文的学习兴趣,失去创造的自由意识。在评价学生时,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沟通情感。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同法官断案那样超然于对象的情感之外,而应与之共同介入,以心灵拥抱心灵,以激情点燃激情。就情感取向而言,应以肯定和表扬为主,对学生虽不成熟却经过自己大脑思考的独特判断要尊重、肯定,尤要珍视其中建设性和创新性的价值意蕴,摒弃求全责备的做法;就语言运用而言,要多用寄寓真切期待的鼓励语,使学生为满足教师心灵期待而努力发挥出潜在的智慧和情意能量。
一、由知识的“传授者”变成课堂活动的“参与者”
传统的课堂教学过程一般是由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学生作业等几个环节构成,在教学方法上,重视讲授法、谈话法,师生交流是单向的,缺乏互动的交流过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直都扮演着知识“传授者”的角色。教学认真的教师,都设计了周密的教学过程,围绕教材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维,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的机会少,只是充当配角,往往教师感觉良好,学生却收获不多。要彻底扭转这种状况,教师必须转变角色,由知识“传授者”变为课堂活动的“参与者”。
“参与者”最容易成为学生的朋友。这个角色要求教师更新知识结构和教学理念,在课程改革的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自己走进新课程提供最基本、最有力的保障。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信息互动交流,变“传话”为“对话”,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师要“蹲下身子与学生对话”,“同学生一起成长”。这样,学生学习会更积极、更主动。
二、由知识的“灌输者”变成探索知识的“引导者”
以往的语文教学,注重系统传授学科知识,这往往使语文学习成为以复制系统知识为目的的流水型作业。这种机械化和程式化的操作过程,一方面将浑然天成的美文,肢解成时代背景、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和写作特点等若干大块,用心良苦地灌输给学生;另一方面脱离语境,孤立和片面地学习字、词、句、篇等语文知识,使知识难以构建有目的、有意义的学习主体。这种以教师为主导的知识技能的传输与训练,学习内容难、繁、偏、旧、过于专业,久而久之,导致学生对语文学科望而却步,丧失了学习的信心。
所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转变角色,由课程知识体系的“灌输者”变成学生探索知识的“引导者”,激发和尊重学生对课程新价值的创造。正如新课程标准所提出的:“阅读是学生的个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这样,就广度而言,个体的精神境界、个性品德和语文水准将得到完整地提升;就长度而言,个体以志趣为动力、以自主学习为习惯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将得到可靠地保证。
三、由严格按大纲要求被动授课的“执行者”变成根据新课标精神灵活、主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的“探索者”
以往教材的编写,具有既定性、凝固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教师作为课程的实践者,缺乏自主性、灵活性。有些教材内容不顾各地区的情况,没有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条件和文化的差异。教师只能按大纲的要求消极、被动、忠实地授课,部分课文很难产生预期的教学效果。按照《语文课程标准》,教师可以重组、优化教学内容,自主选择校内外多种课程资源,可以对课程的发展进行创造性研究。这就要求语文教师必须与时俱进,在教学实践中,由严格按大纲要求被动授课的“执行者”变成根据新课标精神灵活、主动、创造性地完成教学任务的“探索者”。
新课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育要让全体学生参与学习,使每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体现了新课标以人为本的特性。它没有沿袭罗列具体知识点的方法,而是制订导向性的内容标准,提出一些具体的教学建议,帮助教师引导学生向课程标准要求的方向发展。不同地区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选择和采纳这些教学活动建议,甚至还可以自己创建新的教学活动方式,使教学活动更加灵活,更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由学科成绩的“裁判者”变成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传统的课程评价,片面强调甄别和选拔功能,只重视结果评价,不重视过程评价。教师扮演着终结性和唯一性的课程“裁判者”,学生没有发言权。要改变这种错误的评价观,教师必须由学科成绩的“裁判者”变成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评价不是目的,促进学生学习才是目的。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根据学生的潜力、个性,分别进行鼓励和引导,使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张扬。即使学生水平不高,教师也要找出其闪光点。特别注意不要以成人的眼光看待学生,否则学生会逐渐失去对语文的学习兴趣,失去创造的自由意识。在评价学生时,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沟通情感。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同法官断案那样超然于对象的情感之外,而应与之共同介入,以心灵拥抱心灵,以激情点燃激情。就情感取向而言,应以肯定和表扬为主,对学生虽不成熟却经过自己大脑思考的独特判断要尊重、肯定,尤要珍视其中建设性和创新性的价值意蕴,摒弃求全责备的做法;就语言运用而言,要多用寄寓真切期待的鼓励语,使学生为满足教师心灵期待而努力发挥出潜在的智慧和情意能量。